全面解析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支付安全

10月14日                               

  前 言

电子商务运作模型和业务流程中三个环节—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作为中间环节的网络(在线)支付,是电子商务流程中交易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这个环节不能解决,那么真正实现电子商务就成为空谈,就没有电子商务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条件,电子商务就成了“虚拟商务”,只能是信息传递的电子化、合同的无纸化,而无法完全实现网上交易,使得电子商务快捷便利的优势大打折扣。

最初的网上购物不包括网络支付功能,只负责提供商品(服务)信息浏览和下订单。付款是通过其他途径(如电话、传真和邮局汇款,银行转帐、汇款等形式)完成的。不过,对于电子商务来说,这些付款方式使得其方便性与实效性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说非常类似于邮购方式,当然这些无法令追求效率和便捷的人们满意。

因此,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求网络支付的同步。传统支付和结算必然应适应电子商务环境的特点而加以变革和更新,乃至创造出某种全新的支付模式来适应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目前电子商务亟待解决的问题就集中在如何通过现有的网络技术如Internet Web、数据加密、防火墙技术、各种交易协议(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和SSL-Secure Socket Layer Protocol “安全套接层协议”)、客户端浏览技术和软件等,使得客户和商家透明安全地进行交易。其中,支付系统的可靠和安全,是整个电子商务框架的基础和保障。

在继续本文下文之前,我们需要对电子支付和网络支付的定义做进一步的简要概括。

我们认为,电子支付,英文为“Electronic Payment”概括的说就是传统支付形式的电子化。或者是通过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实现交易中的价值交换。

而网络(在线)支付,英文为“Online Payment”或者“Internet Payment”是指以计算机网络系统特别是互联网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的形式来实现资金的流通和支付。

网络支付简介

目前国际通行的网络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信用卡、电子借记卡,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等。有了这些常用的支付工具,就可以通过一些常用的互联网支付手段来实现网络支付,例如登录网上银行,以及还有本文在下文将要重点介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PayPal和支付宝。

信用卡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信用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最普遍的支付方式。可以在许多公共场合使用。也可以刷卡、POS结帐以及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广义的信用卡是指能够为持卡人提供信用证明,持卡人可以据此进行消费和享受服务的卡片。包括银行贷记卡、借记卡、储蓄卡和支票卡。

信用卡比较适用于计算机网络空间的操作。在电子商务中最简单的形式是让用户提前在某一公司登记一个信用卡号码和口令,当用户通过网络在该公司购物时,用户只需将口令传送到该公司,购物完成后,用户会收到一个确认的电子邮件,询问购买是否有效。若用户对电子邮件回答有效时,公司就会从用户的信用卡帐户上减去这笔交易的费用。此种方式的缺点在于安全措施差,可以看出持卡人主要是依靠商家的诚信来保护自己的信用卡隐私信息,但是一旦信息披露出现纰漏,则难免出现安全问题和网络支付纠纷。

目前常用的一种方法是在互联网的环境下通过前述SET或者SSL协议的支付网关平台直接与银行进行相关支付信息的安全交互,进行网络支付。其突出的特点是用户在网上发送信用卡号和密码,加密后发送到银行进行支付。这样一来降低了用户的信用卡号和密码泄露的风险,相对提高了安全性。

还有一种方式也可以相对降低网络支付的风险,那就是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支付模式及其支付流程,而这个第三方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诚信度。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本身。在进行网络支付时,信用卡号以及密码的披露只在持卡人和银行之间转移,降低了应通过商家转移而导致的风险。

同样当第三方是除了银行以外的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某个机构时,支付也通过第三方在持卡人或者客户和银行之间进行。持卡人首先和第三方以替代银行账号的某种电子数据的形式(例如邮件)传递帐户信息,避免了持卡人将银行信息直接透露给商家,另外也可以不必登录不同的网上银行界面,而取而代之的是每次登录时,都能看到相对熟悉和简单的第三方机构的界面。

第三方机构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又签订有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是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

一、PayPal 模式以及法律环境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这种新型的借助于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体现了巨大的生命力。2002年7月8日,当电子商务网站eBay收购了在线支付服务商PayPal后,PayPal提供的网络支付方式就借着eBay网上拍卖交易,特别是C2C交易的特点在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不断发展。这种新型的方式与消费者线上刷卡付款的最大不同在于,透过第三者——PayPal付款给网络商家。商家无法直接取得消费者的信用卡资料,减少信用卡资料泄露的概率。目前该付款方式在世界三十八个国家中有超过七千二百万个用户。

(一)PayPal支付基本原理

通过PayPal支付一笔金额给商家或者收款人,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只要有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付款人就可以登录开设PayPal帐户,通过验证成为其用户,并提供信用卡或者相关银行资料,增加帐户金额,将一定数额的款项从其开户时登记的帐户(例如信用卡)转移至PayPal帐户下。

2、当付款人启动向第三人付款程序时,必须先进入PayPal帐户,指定特定的汇出金额,并提供受款人的电子邮件账号给PayPal。

3、接着PayPal向商家或者收款人发出电子邮件,通知其有等待领取或转帐的款项。

4、如商家或者收款人也是PayPal用户,其决定接受后,付款人所指定之款项即移转予收款人。

5、若商家或者收款人没有PayPal帐户,收款人得依PayPal电子邮件内容指示连线站进入网页注册取得一个PayPal帐户,收款人可以选择将取得的款项转换成支票寄到指定的处所、转入其个人的信用卡帐户或者转入另一个银行帐户。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如果收款人已经是PayPal的用户,那么该笔款项就汇入他拥有的PayPal账户;若收款人没有PayPal账户,网站就会发出一封通知电子邮件,引导收款者至PayPal网站注册一个新的账户。所以,也有人称PayPal的这种销售模式是一种“邮件病毒式”的商业拓展方式,从而使得PayPal越滚越大地占有市场。

一般来看,这种付款方式很容易看成资金是透过电子邮件方式汇入(fund-in)、汇出(fund-out)的,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完成了付款流程。事实上,通过PayPal发出的电子邮件仅扮演“通知”角色,而PayPal服务也只是对用户的信用卡账户进行借、贷记录而已。

概括的说,从形式上看,PayPal目前提供的基本模式是一种“电子邮件支付”方式。从本质上看PayPal是一种基于其平台的虚拟银行帐户的记帐和转帐系统。资金的转移是在付款人的银行帐户、PayPal帐户以及收款人的帐户之间进行,而电子邮件起到传递信息和通知作用,其运转离不开银行帐户、电子资金转帐以及信用卡等传统支付工具。(对没有注册PayPal帐户的收款人来说,发出电子邮件给收款人对于PayPal来说还有一个市场推销的作用。)

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网络交易的收款人(卖家)只要告诉付款人(买家)自身的电子邮件地址,即在PayPal上的用户名,那么付款人就可以通过PayPal完成付款。PayPal的用户发出的金额和收到的金额首先都是对其PayPal帐面的增减,用户可以通过PayPal帐户的指令支付,提现或者变为银行的存款。还可以发出指令,使PayPal寄出支票,或者通过转帐将资金划至用户指定的银行帐户中。付款人和收款人可以在两个不同的银行开户,也可以是两个相距甚远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开户,但是只要他们都是PayPal的用户,就可以减少跨行之间、跨国和跨地区之间的转帐繁琐。无疑这种一站式的便利以及以电子邮件地址作为PayPal帐户的方式大大有别于传统的依赖于金融系统上的交易和转帐模式。

此外,对于支付安全来说,Paypal的作用和防火墙有些相同,在收款者和用户的信用卡资料间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以前用信用卡购物,需要在网上商店提供的付款页面上输入卡号,这么做当然很方便。但是如果网站没有实现加密传输信息,或者有些仿冒网站(spoof site)恶意骗取信息交易,安全性就要大打折扣——信用卡资料会被网站工作人员或者别的什么人获取。现在就不同了,通过PayPal进行转帐或者付款给商家,只要输入PayPal账号和密码——这就多了一层密码保护,而且支付页面由PayPal提供,而不是由网上商店提供。最终在PayPal站上完成加密的支付过程,没有第三方(包括网上商店)能够接触到用户的银行帐户或者信用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

(二)PayPal与用户、银行及其他法律关系

在说PayPal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前,有必要对PayPal的用户协议做个简单介绍,在早期的PayPal的用户协议中,可以看到“PayPal will pool your funds together with funds from other Users, and will place those funds in accounts at one or more FDIC-insured banks ("Pooled Accounts"). You agree that any earnings on the Pooled Accounts will be the property of PayPal, and you will not receive interest or other earnings on the funds that PayPal handles as your agent."也就是说PayPal可以将用户的资金一起存放在被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所保险的银行里开设的帐户(FDIC-insured banks),通过接受早期的用户协议,用户同意PayPal因该帐户产生的任何收益归于PayPal所有,用户将不会收到因其通过PayPal转移的那笔资金而产生任何利益或者其他收益。

在目前(截至2005年6月)的用户协议(美国)中,可以看到,”PayPal acts as a facilitator to help you accept payments from and make payments to third parties. We act as your agent based upon your direction and your requests to use our Services that require us to perform tasks on your behalf. PayPal will at all times hold your funds separate from its corporate funds, will not use your funds for its operating expenses or any other corporate purposes, and will not voluntarily make funds available to its creditors in the event of bankruptcy or for any other purpose. You acknowledge that (i) PayPal is not a bank and the Service is a payment processing service rather than a banking service, and (ii) PayPal is not acting as a trustee, fiduciary or escrow with respect to your funds, but is acting only as an agent and custodian.”

“You agree that you will not receive interest or other earnings on the funds that PayPal handles as your agent. PayPal will also not receive interest on those funds, but may receive a reduction in fees or expenses charged for banking services by the banks that hold your funds”.

PayPal严格区分用户自己的资金和自身的资金,不会将此资金用于公司运行或者其他目的,也不会在破产的情况下或者由于其它的目的自主地将资金归于债权人。这说明,目前PayPal不会利用用户资金赚取利息收入,并且用户的资金在没有加入PayPal提供的另外一个服务“货币市场基金”方案的情况下,将存入被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所保险的银行(FDIC-insured banks)里开设的无息帐户中 。

PayPal在用户协议中声称自己是用户的代理人(agent),是帮助用户从第三方接受支付以及向第三方发出支付的代理机构。并在用户协议中,让用户明确(1)PayPal自身不是银行,其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是支付处理服务,而不是银行业务;(2)对于用户的资金,PayPal不是财产的受托人、受信托人、或者是待一定条件成熟后再转交给受让人的第三方,而是作为用户的代理人和资金的管理者。

基于PayPal的用户协议,我们可以认为,PayPal为注册成为其用户的买家或者卖家的用户、收款人和付款人中间提供了一种网络支付的处理服务。也就是说在用户接受了用户协议之后,PayPal和用户之间有了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和接受网络支付服务的合同关系。

在PayPal(美国)的用户协议中,PayPal表示自己是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作为用户的代理人和用户资金的管理者。我们认为涉及到PayPal的法律问题可以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和银行(信用卡)之间的关系,支付安全、PayPal的法律地位确认。

●PayPal和用户之间的关系

在PayPal (美国)的用户协议中还提到“PayPal acts as a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 by creating, hosting, maintaining and providing our Service to you via the Internet. We do not have any control over the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are paid for with our Service. We cannot ensure that a buyer or a seller you are dealing with will actually complete the transaction.”这里可以看到前面一段澄清PayPal和用户的之间宽泛的代理关系后,还明确表示自己作为网络支付服务的提供者,不保证买家和卖家之间是否真的全面履行完交易。

我们认为,这里PayPal美国的用户协议中把自己定义为代理机构,也就是说PayPal(美国)是基于用户的指示和要求,以用户的名义完成网上支付。

可以说代理机构(AGENT)是属于英美法上的一种宽泛的概念。根据美国的代理法理论,代理是一种受托信义关系,其中一方同意在另一方的监督下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而实施一定的行为。尽管代理关系不一定必须是基于合同关系的,但基本上是一种合意:即要求本人表明他愿意代理人代表他为一定的行为,并承担其后果;代理人同意代本人而行为,并愿意接受本人的指示或控制。这种同意的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从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所处情境中推断出来。

在PayPal作为用户的代理人处理网络支付相关事宜的时候,PayPal的责任就基于其在用户协议中的陈述和允诺,以邮件形式履行经用户合法授权的付款通知和收款通知义务。当然作为代理人和资金的管理人(保管人)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帐户的信息都应有一定保密义务,并保证网络支付资金的安全和顺畅。PayPal在用户协议中特别提到,不将资金用于公司的其他目的,并在公司破产的情形下,不将用户的资金自主地归于债权人名下。

●PayPal和银行(信用卡)之间的关系

可以这样考虑,PayPal一方面为接受其用户协议的客户提供网络支付和资金保管的服务,另一方面由于自身不是银行,必须依靠信用卡组织和银行体系来构建自己的服务框架。PayPal对于银行和信用卡组织来说是收单人,即用户通过信用卡或者银行账号将资金置入了PayPal的账号中。PayPal需要和银行(信用卡组织)之间有个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对消费者信用卡或者银行账号的认证;

2. 信用卡组织或者银行按照PayPal的(用户的指令)要求作出的资金划拨;

3. 对可能出现的欺诈和退款要求的确认。

可以说在面对用户时,PayPal是将信用卡和银行在支付的过程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虚拟网络化,是一种延伸,但同时也是作为信用卡组织和银行的业务的收单方。这必然造成PayPal和信用卡组织以及银行业务的紧密结合,例如PayPal必须经常调整自己的相关政策以便与信用卡组织的规则,以及规范信用卡的相关法律相一致和协调。

支付安全问题是用户和PayPal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虽然用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在PayPal上的账号,并用简单的执行密码作为支付的命令和指示,避免了将信用卡信息和其他银行账号信息透露给其他商家的过程中被泄露的风险。但是在PayPal的实践中,还是会出现网络诚信与安全问题,以及在其涉及到的服务中隐私权和消费者保护问题。

为此,PayPal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来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例如:

●验证帐户

用户可以选择注册三种帐户之一进行支付。个人帐户(Personal Account),标准帐户(Premier Account)与商业帐户(Business Account),在确定选择一种帐户后,用户使用支付前需要绑定一个银行帐户或者一张信用卡,此时,PayPal就对信用卡帐户和银行帐户的有效性以及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对美国用户采取“Random Deposit”的方式,当用户登记时,PayPal向该帐户随机存入两笔小额存款,在2-3个工作日之后,用户可以查阅这两笔存款的数额并作为激活的代码,在PayPal页面上完成验证流程。另一种是针对在美国外的用户,这些客户在开设帐户前,需要向PayPal预先支付一笔1.95美元的款项,随后用户将会在信用卡月结单、银行帐户的对帐单以及在线访问获得一个4位代码,如果客户在PayPal页面正确输入这4位代码,则该客户的帐户就被激活,在进行下一次付款时,这1.95美元的款项将被PayPal返还。

●交易保护

基于PayPal初始依赖于eBay不断扩大自己业务的关系,PayPal专门设置了一系列针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支付政策,有买方申诉政策、卖方保护政策、买方保护政策和退款担保政策。其中在买方申诉政策和买方保护政策中,都提到PayPal对卖方未交货、收到的货品和描述明显不符合等情况,提供一定的退款保障。

二、支付宝模式及浅析

简单来说,它的功能就是为淘宝的交易者以及其他网络交易的双方乃至线下交易者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和“第三方担保”。从支付流程上来说类似于PayPal的电子邮件支付模式,业务上的不同之处在于PayPal业务是基于信用卡的支付体系,并且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信用卡组织规则(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和外部政策的影响。另外PayPal支持跨国(地区)的网络支付交易,而支付宝虽然不排斥“国际使用者”,但是规定“则需具备国内银行帐户”。支付宝的设计初衷同样也是为了解决国内网上交易资金安全的问题,特别是为了解决在其关联企业淘宝网C2C业务中买家和卖家的货款支付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其早期基本模式是买家在网上把钱付给支付宝公司,支付宝收到货款之后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支付宝,支付宝这时才把钱转到卖家的账户上。交易到此结束。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欺诈行为,支付宝将进行赔付。

(一)支付宝流程简介

要成为支付宝的用户,与PayPal的流程很相似,必须经过注册流程,用户须有一个私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便作为在支付宝的账号,然后填写个人的真实信息(也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接受支付宝设定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后,支付宝会发封电子邮件至用户提供的邮件地址,然后用户在点击了邮件中的一个激活链接后,才激活了支付宝帐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支付步骤。同时,用户必须将其支付宝账号绑定一个实际的银行账号或者信用卡账号,与支付宝账号相对应,以便完成实际的资金支付流程。

目前(截至2005年6月),基于交易的进程,支付宝在处理用户支付时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买卖双方达成付款的意向后,由买方将款项划至其在支付宝帐户(其实是支付宝在相对银行的帐户),支付宝发电子邮件通知卖家发货,卖家发货给买家,买家收货后通知支付宝,支付宝于是将买方先前划来的款项从买家的虚拟帐户中划至卖家在支付宝帐户。

另一种方式是支付宝的即时支付功能,“即时到帐交易(直接付款)”,交易双方可以不经过确认收货和发货的流程,买家通过支付宝立即发起付款给卖家。支付宝发给卖家电子邮件(由买家提供),在邮件中告知卖家买家通过支付宝发给其一定数额的款项。如果卖家这时不是支付宝的用户,那么卖家要通过注册流程成为支付宝的用户后才能取得货款。有一点需要说明,支付宝提供的这种即时支付服务不仅限于淘宝和其他的网上交易平台,而且还适用于买卖双方达成的其他的线下交易。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实际上没有交易发生(即双方不是交易的买卖方),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向任何一个人进行支付。

(二)支付宝模式中的法律问题

由于支付宝在配合其关联企业淘宝网的业务同时,在国内推行“电子邮件支付方式”的模式,现行国内相关立法的缺位以及传统法律和现金支付方式的不相协调使得支付宝以及类似网站的建立和发展面临一些现实的法律问题。一来由于涉及类似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在交易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法律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而且网络支付的发展和与网络交易平台在业务上的相互促进和支持更加使得国内传统法律概念和司法实践在这个领域显得无所适从。我们试着从以下这个几个方面探讨,如同支付宝的这种第三方网络(在线)支付模式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1.商业许可、法律地位

支付宝在商业许可经营范围内表明其从事的是担保和中介业务。而经营担保业务在我国有着较严格的限制。从公开查询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支付宝的经营范围的文件上可以公开看到,支付宝公司可以开展“由国家政策允许的担保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由于一般担保业务需要多个部门的前置审批,因此,除了金融性质的担保以外,支付宝可以开展一般的交易担保服务。然而由于目前的法律缺失,支付宝虽然做着交易过程中的第三方保障,但应避免自己牵涉进具体的交易中从而承担应有的担保责任。此外,就如同其在服务协议中所说的支付中介具体属于哪一类业务并不明确。通常而言,如果不是仅仅提供技术平台,支付中介服务其实类似于结算业务,而结算业务,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

另外,由于国内法规尚不允许外资直接进入电子支付领域,作为与支付宝相似的PayPal如何进入中国涉足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支付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在支付宝的用户协议中(2005年2月)提到,“支付宝”服务是由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用户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的中介服务。支付宝在这里称自己是中介方,同样在用户协议的多处地方避免说自己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认为支付宝在服务协议中试图确立自身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而从支付宝的实际业务运行来看,一方面,支付宝为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作为第三方为买方和卖方(特别是为买方)提供了具有相对可靠性的第三方保障(escrow);另一方面,其也必然积聚了众多的用户置入资金,具有类似银行的部分功能。

2.支付宝在网络交易行为中的责任

支付宝作为支付中介参与电子交易活动过程中,其处于怎样的法律地位,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就是立法所需要确定的问题。在网络交易中,支付中介的地位可以通过用户协议约定。但是由于在网络交易中,买方和卖方都与现实的交易过程有着很大的区别,那么作为中介地位的支付宝在处理网络支付程序帮助解决困扰支付的这一诚信的问题就有非同寻常的作用,支付中介对网络交易所承担的责任就需要有法律来确定。我们认为可以由以下几点来考虑:

其一,支付宝首先可以定位为网络支付技术服务提供商,对支付双方的支付指令和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处理,而不考虑支付行为本身的有效性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或者仅以有限的商业谨慎角度加以核对,例如通过身份认证,或者和银行之间通过协议来确认绑定在虚拟账号(电子邮件地址)的身份的真实性。这里还需要考虑到有些是未经授权的支付指令的发出,例如他人盗用了支付人的账号进行了操作,如果发生支付,根据目前的中国法律,似乎很难找到与PayPal面临同样问题时所要作出的对电子资金划拨法的让步,即由电子资金划拨者进行一定的赔付。

其二,支付宝作为代收代付的支付中介是执行着一定的结算业务,类似于传统行业的金融业的结算业务服务商。其代理支付双方完成结算行为,并负责记载双方的“存款”金额,确保网络支付合法有效的完成。例如支付宝在服务协议中有这样叙述“1.保管功能:您可以向本公司汇入一定金额的货币,并委托本公司代为保管。2.代收功能:您可以要求本公司代为收取本公司其它注册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3.代付功能:您可以要求公司就所保管或代收的款项向特定的第三方进行支付,您同意如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这里有些法律问题值得探讨:如果作为网络交易的结算代理人,为双方的支付和收款行为提供中介服务,在对双方来说是中立的地位。但是如果交易双方有了纠纷,作为代为(理)收款和代为(理)付款的支付宝,将面临两难境地。因为从一般中介的代理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来说,在一起纠纷中代理双方将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如果代表一方必然对另外一方不利,会陷入双方代理的窘境。

其三,作为网络交易支付的保证人。从支付宝于2005年3月15日推出的支付宝基金申请规则 (倾向于买家的政策)以及后来用户对此的质疑可以看出支付宝在从事此项业务时的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

支付宝基金申请规则的基本运作机制是以在淘宝上成交为基础,提供一种第三方保障(escrow),在买家确认收到卖家发来的商品前,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的一种服务。如在规则中,支付宝称“支付宝基金是支付宝公司为了进一步降低使用支付宝服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买家用户的交易风险而设置的,支付宝公司将为符合本规则约定的申请条件,并经支付宝公司核准的买家用户发放货币形式的基金资助。”其具体流程是:首先,买家与卖家就购买某一网上商品达成成交协议后,买家先把货款打至支付宝这个第三方帐户上;等买家向支付宝和淘宝发出确认收到商品并且收到的商品与所购买的商品信息相符时,支付宝才把货款划至卖家的账号。但是一旦买家存心欺诈,或是当收到货了却不通知支付宝付款给卖方或者挑货品的瑕疵,那么卖家不就成了这个流程中唯一可能受到损失的一方了。目前支付宝并没有推出针对卖家的保护赔付措施。因此根据支付宝在服务协议中提到的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在此看来有些牵强,因为在具体的支付保障过程中,通过淘宝网进行购物的买家的利益得到了较大的保护,而卖家就极可能永远等不到货款。通过此项基金申请规则,处于中介地位的支付宝介入了具体的交易行为,处于资金链的某个环节,而且基于买家的申请控制了资金的流动方向,因此更多体现了一种保证人的作用,承担了担保的责任。

3.用户资金进入支付宝后产生的问题

3-1 产生的孳息

目前我国的银行体系大部分的帐户都会产生孳息。同样大量的用户在支付宝上开了户,只要准备付款就必须提前对支付宝帐户充值,也就须将银行帐户的款项划入支付宝帐户,即支付宝在银行的帐户(如同PayPal的Pooled Account )。另外,在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的流程中,如买家需要等卖家发的货物到达,自然有一定的帐期,这期间,在银行帐户内的用户帐户必然产生利息。支付宝在服务协议中称“您同意,本公司无须对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承担风险,并且本公司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一般来说如果支付宝排除了用户要求支付款项孳息的权利,那么孳息去向无非是两种可能:一是银行提供的是无息帐户或者银行占有了那部分孳息,二是用户资金产生的孳息被支付宝收取了。后一种可能性较为大,可以设想一旦用户数量急剧增长,巨大的资金数额也将带来可观的利息收入。但同时法律的限制和相应的监管必然随之而来,如同PayPal 在发展的初期一样也是收取利息,到后来遵从电子资金转移法案,将用户的资金全归于银行的无息帐户。目前在国内,后一种情况无疑将要受到金融法规的制约和银行业的监管。

3-2 资金安全-消费者保护

如果在支付宝面临可能的暂停或者关闭时,作为用户的资金如何得到退偿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作为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一方,确保资金的安全是享受服务提供者最为关切的问题。作为接受服务的消费者,面对可能的经营和政策风险都缺少一个强有力的保护。另支付宝称必要时支付宝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得终止服务,并可立即删除账号和账号中的资料和档案,这也使用户对网络支付的安全和持续性的良性发展产生了忧虑。

3-3 资金的所有权

当买方或者支付方对支付宝帐户充值后,资金从买方的帐户划至了支付宝的帐户,支付宝此时起到了一个对资金的保管人的作用,例如支付宝在服务协议中称“1.保管功能:您可以向本公司汇入一定金额的货币,并委托本公司代为保管”。资金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买方仍然是资金的所有权人,当买方和卖方达成某笔交易,买方收到商品,通过支付宝向卖方付款时,此时款项的所有权应仍属于买方所有,直至款项进入卖方帐户,或者卖方确认接受付款后,所有权转为卖家。可以看到,支付宝作为款项的保管人,始终不具备对资金的所有权,只是保管的义务。那么有两点值得探讨:

一是关于收取银行帐户内利息,如前所述,保管人在保管期满,应将保管物以及产生的孳息归还给保管物的所有人。那么作为占有用户资金的支付宝可能须对因此产生的孳息的权利归属进行一个明确的表示。

二是针对基金申请规则的赔付,根据该申请,申请人(买方)在将款项划至支付宝的帐户后,只要没有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和描述不符合,买家可以申请100%金额的赔付。那么这时候支付宝作为第三方监管将为买家提供与货品价值等额的“全额赔付”,也就是说基金。笔者认为买家在向支付宝确认收到货物和货物的描述是否相符前,买家先前划至支付宝的那笔钱款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没有转移给支付宝,二没有转移给卖方。所以,支付宝其实就是将先前买方划至其帐户的款项暂时保管,起到一个保管人的作用,应买方的要求,基于没收到商品和商品描述不符的原因,才能将款项退还给买家。支付宝所描述的”基金资助”,这里的基金应该理解成是支付宝自己所有的资金,而并不是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用户(买家)的款项。

三、结束语

纵观国外的PayPal和国内的支付宝,他们都有着共同点,即通过邮件方式来进行网络支付,虽然真正的支付还是在银行的后台进行流转。随着这一新型的支付模式出现,以及其他的网络交易模式的并起,如要依靠传统的法律概念、理论和依据来解决网络支付出现的问题,显得力不从心。

近年来,国内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例如今年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是专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第一部法律,定义了什么是数据电文,并明确规定电子文件与纸介质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随后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又主导推出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注5),其在相关章节中提到网络交易辅助服务的概念,提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后可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网络交易辅助服务。在先前的法律和一些行业规范中,很少触及网络支付,更没有明确对网络支付提供者的法律地位、网络支付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在网络支付中支付指令的发出以及接受付款的行为有一个法律界定。

在网络(在线)支付中,支付双方与支付服务的提供商达成合意,其实是一种民事法律要调整的关系。然而由于其涉及到用户资金的大量往来和一定时期的代管,就必然引起行政监管的介入,避免出现没有监管私自使用资金的风险,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样在具体操作层面,也存在怎样处理好在支付过程中要求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多方相互认证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应鼓励一些先行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创新,企业在商业运行中遇到新的法律问题时,通过学术讨论,或者通过民事纠纷的裁判来逐渐探索,最终通过试探性的地方立法乃至国家立法来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 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 作者:徐箐、胡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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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市场中的逆向物流及其解决方案
   6月19日

报告称09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营收将达5500万
   6月18日

谷歌百度发力购物搜索淘宝警惕用户转移
   6月18日

亚太地区网上购物呈持续增长势头 6月18日
电子商务南湖论道 两大因素恐制约行业大发展
   6月17日

网上支付安全标准将升级 财付通推移动证书
   6月17日

B2C网商加快终端建设图谋未来 6月17日
当当卖身宣告B2C“轻”装上阵成泡影 6月16日
网络支付步入“专业”时代 市场细分趋势凸显
   6月16日

电子商务行业峰会聚焦“诚信” 认证体系建设
   问题最迫切 6月16日

“小”网购迎来“大”物流 解电子商务物流之困
   6月15日

阿里巴巴:圈地电子商务 6月15日
海龙电子城尝试B2C:预计年内上线 6月15日
谷歌中国图谋电子商务 购物搜索正式上线
   6月12日

京东网上商城5月3C产品网购报告 6月12日
铭万公司启用b2b.cn新域名 电子商务前景光明
   6月12日

第三方支付市场呼唤洗牌 6月11日
B2C:网购新模式让购物更方便 6月11日
铭万公司启用b2b.cn新域名 电子商务前景光明
   6月11日

中国网购市场在经济低迷环境下加速发展
   6月10日

百度的另一个支点:电子商务 6月10日
阿里旺旺正式介入互联网广告市场 6月10日
电子商务立法成企业发展诉求 征税渐明朗
   6月9日

2009消费者信得过网上商城百强衣服网榜上有名
   6月9日

B2C&C2C:谁来书写电子商务新传奇? 6月9日
阿里巴巴提前解禁加回购 对电子商务前景自信
   6月8日

开网店赚钱的8大攻略 6月8日
敦煌网布局线下渠道 电子商务渠道大战一触即发
   6月8日

网店也可向银行贷款 6月5日
全国首个"企业信用网上标识"启用 6月5日
域名产业迅速提升 电子商务和3G成新增长点
   6月5日

中国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23.9% 超世界平均水平
   6月4日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在北京启动 6月4日
《域名产业报告》:电子商务和3G应用成新增长点
   6月4日

网络十年生聚 电子商务正在改变世界 6月2日
电子商务巨鳄淘金珠三角 6月2日
发展BtoC业务要规避三个误区 6月2日
马云:中国电子商务一定会超美国 6月1日
第三方支付首季即逾千亿 环迅支付借东风一路领先
   6月1日

慧聪网获选北京市电子商务诚信十佳企业 6月1日
30家网店承诺放心购物网上投诉假货2小时回复
   5月31日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在京召开 铭万获奖
   5月31日

社交网络将成新一代C2C电子商务 5月31日
成思危:支付宝及电子签名保障网上支付安全
   5月26日

电子商务成中小企业 “救命稻草”? 5月26日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3G发展与应用工程成立
   5月26日

金融危机下钻石电子商务来势汹汹 5月25日
第二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 5月25日
化危机为商机 电子商务提供金融危机解决之道
   5月25日

“网货”概念横空出世B2B2C应运而生 5月22日
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3万亿“过冬棉衣”一枝独秀
   5月22日

电子商务持续火热 行业管理正待加强 5月22日
银联进军第三方支付 5月20日
3G给电子商务带来的营销变化 5月20日
“网货”时代到来电子商务将引发制造业变革
   5月20日

2009中国B2C电子商务大会5月29精彩绽放 5月19日
淘宝VS百度祸起C2C:昔日兄弟今日敌人 5月19日
阿里巴巴介入小宗B2B市场 欲收购敦煌网 5月19日
百度沈浩瑜:09年中国电子商务将大发展 5月18日
B2C Or C2C?谁才是电子商务的未来? 5月18日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3G发展与应用工程成立 5月18日
湖南移动电子商务用户数突破200万 5月14日
电子商务对物流业的影响 5月14日
电子商务去年交易额大增突破3万亿元同比增四成
   5月14日

“网货”将成未来10年世界主流 5月13日
北京电信携手卓越当当 网上全面开售3G上网卡
   5月13日

中国第三方支付规模单季首破千亿元 5月13日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绩效评估案例研讨会即将
   在长沙召开 5月12日

代工厂转型电子商务 两年发展年销售过千万 5月12日
电子商务人才非常稀缺 5月12日
艾瑞咨询:08年中国网银交易320.9万亿 柜台
   推广贡献大 5月11日

首个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有望年内出炉 5月11日
马云:阿里巴巴降低利润是为了更好投资 5月11日
5月IT职场展望:电子商务人才的机遇时代 5月8日
阿里巴巴财报显示B2B电子商务市场继续向好 5月8日
电子商务增超四成 一呼百应乘风布局全国 5月8日
6大行业平台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主力军 5月7日
纠纷可网上仲裁 规范市场或促电子商务大发展
   5月7日

3G给电子商务带来的营销变化 5月7日
商务部鼓励各地启动区域电子商务平台 5月6日
央行摸底:第三方支付格局将被改写 5月6日
艾瑞:09年中移动电子商务将达6.4亿 5月6日
3G并非移动电子商务最重要因素 支付才是核心
   4月29日

近千家中小企业加3万淘宝卖家等于10万就业 4月29日
质疑声难阻势头 网络广告10年内将超传统广告
   4月29日

电子商务出新规:5·1起纠纷可在网上仲裁 4月28日
2006-2012中国B2B电子商务交易额 4月28日
2008年互联网广告规模接近百亿 4月28日
中国银联:09年猛攻网上支付市场 4月27日
刘小东:7亿移动用户与百亿电子商务并进 4月27日
全球电子商务缘何逆势而上 4月27日
央行摸底欲发支付牌照 电子支付市场大浪淘沙
   4月24日

刘小东:7亿移动用户与百亿电子商务并进 4月24日
打造网络分销新模式 B2B助力电子商务大发展
   4月24日

银行与支付宝互动加速用户“上网” 4月22日
厚积薄发独立电子商务必将引领购物未来 4月22日
百家企业倡议:共同推动TD产业发展壮大 4月22日
百付宝支持17家银行充值付款 全面覆盖线上支付
   4月21日

电子商务制高点能否插上深圳旗 4月21日
eBay欲购Gmarket 34%股权 总金额4.13亿美元
   4月21日

工信部:一季度末中国网民总数达3.16亿人 4月20日
第三代支付渐成主流 助在线支付爆发式增长
   4月20日

去年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均投入17万元 4月20日
商务部启动部分省市区域电子商务平台助力外贸增长
   4月17日

淘宝网携手时尚品牌优衣库 日本首富进军中国电子
   商务4月17日

首批专家受聘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研发中心 4月17日
中国电信3G今天广东上市 4月16日
一呼百应将与新浪谷歌共迎电子商务白热化阶段
   4月16日

慧聪打造中国B2B电子商务的第一品牌 4月16日
网购投诉又增新热点 消协指导建议使用支付宝
   4月15日

拍拍网称电子商务是持久战 暂不考虑盈利模式
   4月15日

阿里巴巴将与新浪在电子商务领域短兵相接
   4月15日

百度“有啊”发布实体店认证计划 4月14日
京东商城眺望100亿 网上3C卖场销量直追国美大中
   4月14日

阿里巴巴已成印度和日本B2B电子商务领域老大
   4月14日

3G拉动内需显效应 后年用户将达1.5亿 4月13日
中银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验收 4月13日
B2C趣玩网向创意生活第一零售品牌发起冲击
   4月13日

淘宝网今年拟推C2B模式 称个性购物将成主流
   4月10日

网上支付收费或重创电子商务市场 4月10日
阿里巴巴大举开拓专业市场电子商务领域
   4月10日

生意宝两岁突破"双百万"大关 已位居全球领先水平
   4月9日

电子商务欲突围 产品导航是新出路 4月9日
21城市网民网购服装172亿 服装网购渐成气候
   4月9日

中搜行业门户推动B2B电子商务市场增长 4月8日
网络虚拟货币的电子商务分析 4月8日
截止到2月底支付宝注册用户已经突破1.5亿 4月8日
第三方支付企业呼吁发放牌照 防止恶性竞争
   4月7日

我国十大行业共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工程
   4月7日

2008年电子商务交易达2.4万亿 4月7日
3G来了 移动电子商务乐开怀 4月2日
沱沱网停运 电子商务企业将成寡头竞争局面
   4月2日

第三代电子支付亟须走出盈利困局 4月2日
阿里巴巴CEO卫哲:淘宝网09年将卖出3亿件服装
   4月1日

首个电子商务服务联盟成立 4月1日
一半网民网购使用支付宝 上海人花钱最大方 4月1日
北京网店主极少办执照:办照折腾水电费翻番
   3月30日

阿里巴巴曾鸣建议实施电子式网上工商登记 3月30日
B2B电子商务的差异化营销 3月30日
中国出版物B2C网上零售市场发展趋于成熟 3月27日
消息称一呼百应秘密升级 或成后电子商务模式导航者
   3月27日

铭万逆势启动3000人招聘计划 电子商务春意渐浓
   3月27日

网上严查保健品 工商、淘宝联手规范网购 3月26日
网易低调推出第三方在线支付工具网易宝 3月26日
高职毕业生网上开店 月入四万 3月26日
08年京沪网购人数超千万 网购金额双超百亿
   3月25日

电子商务市场迅猛发展 网商纷纷启用CN域名
   3月25日

去年北京网店法规引发社会非议 今年上海电子
   商务法规落地令人失望 3月25日

金融危机:全面解析电子商务 3月24日
网上开店卖假名牌 淘宝一店主被刑拘 3月24日
3G网络商用加快移动业务应用普及 3月24日
阿里巴巴:3年后国内电子商务用户数将过亿
   3月20日

中国出口7年首现负增长 电子商务翻倍增长
   3月20日

电子支付加快专业化电子商务市场布局 3月20日
工信部拟联手商务部与工商总局共建网店监督平台
   3月19日

弱势环境下外贸企业的生存之路-B2B电子商务平台
   3月19日

电子商务回暖 中小企业聚焦“商人的搜索”
   3月19日

教育部推首届高校电子商务挑战赛 3月18日
2009年中国网购成交额将超过2300亿元 3月18日
谁将是3G时代的大成就者? 3月18日
电子商务网站和传统商店的启动成本比较 3月18日
互联网三巨头将分食中国电子商务C2C市场
   3月17日

开网店10年 英国诞生首位eBay百万富翁 3月17日
两会聚焦电子商务 推动就业局势良性发展 3月17日
电子商务企业法律风险进入上升期 立法已经提上
   日程3月16日

一呼百应数据:每天2万中小企业网上开通B2B商铺
   3月16日

电子支付已成社会基础服务 3月16日
B2B精准搜索或将电子商务辟蹊径 3月13日
09-11年电子商务CAGR将达41.7% 3月13日
淘宝的“腿”:快递公司争夺C2C业务 3月13日
电子商务B2B市场诚信报告出炉 3月12日
支付安全成消费者关注焦点 3月12日
中移动将在湖南建全网支付平台 投资10亿 3月12日
人大代表呼吁为电子支付产业升级铺路 3月11日
我国电子商务运营模式逐渐成熟凸现迎战危机商机
  3月11日

网络传销穿上电子商务“马甲” 3月11日
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达24000亿元 同比增41.2%
  3月10日

马云:淘宝进军美国的想法已成熟 3月10日
北京将举行09中国服装行业电子商务峰会 3月10日
"小丫跑两会"目光对准"逆势崛起的电子商务"
  3月9日

淘宝网评选十大网货品牌 3月9日
电子商务:模式成熟凸现新商机 3月9日
委员代表呼吁加强指导保障电子支付安全 3月6日
阿里巴巴等行业网站或将进入后B2B时代 3月6日
规范电子商务网站的法律法规为时过早 3月6日
搜索市场广告主报告:搜索营销与电子商务投入
  差异 3月5日

CNNIC报告称搜索引擎用户规模突破2亿 3月5日
为两会建言:电子商务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3月5日
阿里巴巴抢跑3G移动电子商务 3月4日
电子商务风起云涌 网络让消费更实惠 3月4日
B2C电子商务或将成为就业“蓝海” 3月4日
中国3G门户 影响未来上网趋势 3月3日
国内首份“搜索榜”出炉 百度稳居榜首
  3月3日

房产网络服务覆盖9000万 电子商务轨迹明显
  3月3日

国税总局拟立法对网上购物征税 3月2日
淘宝网全球首推网购限时物流 杭州已试行
  3月2日

深圳电子商务迎来“第二个春天” 3月2日
调研显示:电子商务提升中小企业生存能力 2月27日
阿里巴巴卫哲:电子商务3年后可望成主流
  2月27日

易观:08年第四季中国网络招聘规模2.95亿元
  2月27日

3G势头迅猛 中国3G门户稳定高速发展 2月26日
网购平台销售业务额首破千亿 2月26日
网店打假动真格 淘宝百度易趣先后发布"打假声明"
  2月26日

优酷土豆正申请3G业务牌照 欲圈地手机视频
  2月25日

互联网域名总量达1.77亿 2月25日
第四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大会4月举行
  2月25日

网购市场竞争激烈 大学生开的网店成活率最高
  2月24日

电子商务成就业蓝海 京东商城扩招千人 2月24日
IT巨头逆市提振互联网业 电子商务或成“爆发点”
  2月24日

百度C2C:打击售假网店不惜代价 2月23日
公安部提醒网民:警惕虚假淘宝网诈骗 2月23日
艾瑞:83%中小企业证实电子商务“冬天见效”
   2月23日

网店半年激增六成 74%买家今年有意当卖家 2月20日
我国互联网业界联手利用技术手段抵制低俗之风
  2月20日

百度去年利润超10亿 增长100% 2月20日
电子商务提升5倍中小企危机存活率 2月19日
逾半中小企借“网”逆势增长2月19日
网上开店催动第三方支付 2月19日
浅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环境及现状 2月18日
3G将撬动一个近2万亿的市场 浙企有大把机会
  2月18日

电子商务势不可挡 ShopEx用户突破33万 2月18日
08年度网购市场发展报告发布 57万人靠淘宝为生
   2月17日

第四季度美电子商务支出现负增长 同比下降3%
  2月17日

C2C调查:网店假冒商品比例高达七成 2月17日
网购金额突破千亿, B2C电子商务发展势如破竹
   2月16日

B2B垂直搜索新秀一呼百应日均注册量首破2万
  大关2月16日

电子商务发展不可不知的十个词 2月16日
电子商务网站启动“定价系统”监测
  假货 2月16日

上海电子商务新规下月实施 2月12日
郑州电子商务高速发展 2010年将超
  总营业额的15% 2月12日

去年网购金额首超千亿 注册用户上亿 2月11日
电子商务产品规范,应从“入口”类开始
  2月11日

2009电子商务是中小企业的必由之路 2月10日
薛茂新:促进电子商务走出寒冬的七个理由
  2月10日

上海电子商务交易保持两位数增长 2月9日
中小企业实施B2B电子商务的五大问题及对策
  2月9日

谷歌中国回应进军C2C传言:继续专注搜索业务
  2月9日

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2月6日
金融危机时代网上贸易 电子商务PK搜索引擎
  2月6日

电子商务新规下月在沪实施 网店执照自愿办理
  2月5日

2008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 Top100参选网站过千家
  2月5日

淘宝日售5000万 平均每笔交易价格降40% 1月22日
国内电子商务服务业出现了“逆市扩张” 1月22日
C2C市场将成电子商务增长主力 1月20日
3G带来7大便利 1月19日
中国电子商务提供商阿里巴巴欲全球扩张 1月19日
生意宝拟将电子商务搜索搬上3G手机 1月16日
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的未来走势 1月16日
CNNIC第23次报告: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98亿 1月14日
SNS、视频、电商 09年互联网领域酝酿爆发 1月13日
广州打造华南最大化工电子商务交易市场 1月13日
中国首家零门槛B2B电子商务平台在京上线 1月12日
网络搜索向电子商务渗透 成全球营销新趋势 1月12日
三张3G牌照今下午发放 1月7日
网规有望放过小卖家 工商总局将宽松监管 1月7日
电商未来5年仍将增长 中国网商超5000万家 1月6日
“网店新规”打造交易推动五金类网店兴起 1月6日
台湾电商今年市场规模有望破3千亿新台币 1月6日
浙江:放宽网上市场准入门槛 鼓励网上交易 1月5日
北京工商局09年度重点强化电子商务监控能力 1月5日
09年趋势:细分行业门户走入电子商务市场 1月5日
3G发牌将拉动中国内需 2010年3G有望增长 1月4日
网上开店环境更好 将吸引更多人网上创业 1月4日
综述:2008年中国B2B电子商务年度数据发布 1月4日
行业网站融合电子商务 B2C细分将成趋势 12月30日
08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突破50亿 12月30日
3G牌照发放引发三大猜想 12月30日
网购取代街购 经济危机难不倒C2C网站” 12月24日
第三方支付企业猛突 引发第三波电商热潮 12月24日
电子商务搜索能否成行业新增点? 12月24日
新知堂出席首届"山西紧缺人才培养高层研讨会"
  12月23日

2008中国电子商务年度十大热点事件回顾 12月23日
电子商务应用亟待加强 12月22日
网络购物逆市中盛行 知名厂商上网开店 12月22日
经济危机拖累电商 eBay亚马逊评级调低 12月22日
电子商务服务联盟主席解析B2B电商危机 12月19日
重庆电子商务网站超8000家 明年将入网 12月19日
"网络身份证"将推行 安徽强调"电子认证" 12月19日
经济“寒流”令中国电子商务营销模式走俏 12月18日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2月18日
商务部网站开通"电子商务"专题 12月17日
广州拟打造华南最大化工电子商务交易市场 12月17日
支付宝:“套现风波”不改发展前景 12月17日
B2C电子商务网站发展及运营七大要素 12月16日
“大淘宝”电子商务新模式首次走进江苏 12月16日
2008年电子商务风云录 12月16日
首家产权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正式运行 12月15日
网盛生意宝宣布"生意旺铺"突破百万大关 12月15日
透析电子商务的新兴商务模式:移动商务 12月15日
40家企业争夺央行10张电子支付牌照 12月12日
信息高速公路扬鞭奋蹄 互联网用户2.83亿 12月12日
电子商务大有可为—独立网店成为主流12月12日
重庆市民开网店 暂不要求办工商执照 12月11日
业内人士指中小企业加强电子商务正当其时 12月11日
总体覆盖率逼近1亿 电商借金融危机扩张 12月10日
2008年中国互联网10大盘点 12月10日
中国搜索引擎厂商暗抢电子商务市场? 12月10日
深圳电子商务用户上月激增4倍 12月9日
网库逆市而动 招聘500名电子商务人才 12月9日
4万亿“蛋糕”诱B2B行业分羹 中小企业获益 12月8日
中国电子商务或随企业突围而变革 12月8日
首部电子商务地方法规瘦身出台 12月5日
恰当运用B2B电子商务助中小企业腾飞 12月5日
中小企业加速搭车电子商务 12月5日
电商从业人员月薪过6千 人才缺口达230万 12月4日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高峰论坛南充站开幕 12月4日
电子商务进入营销新阶段 12月4日
北京企业觉醒:电子商务也需培训 12月3日
商务部发展移动电商 与摩托罗拉成立实验室 12月3日
发改委:07年中国B2B交易额超过21000亿 12月2日
B2C行业发展的3.0时代 12月2日
七成企业将加电子商务投入以稳固海外市场 12月2日
广东携阿里启航电子商务 企业内贸吹响号角 12月1日
经济衰退冲击网购 电子商务销售史上下滑 12月1日
电子商务B2C,这个冬天不太冷 12月1日
一呼百应布局二三级城市 欲重定B2B格局 11月28日
阿里巴巴全球首推电子商务“GPS导航” 11月28日
中国网购爆发式增长 网购市场潜力巨大 11月27日
电子商务新规3月1日起施行 11月27日
金融危机将揭开电子商务新时代 11月26日
电子商务网站降低投资回报 加强搜索广告 11月26日
百度C2C称入驻卖家超10万商品量突破千万 11月25日
80%亚太地区互联网用户上网购物 11月25日
电子商务法律的空缺 11月25日
B2B捆绑B2C:电子商务网站出招过冬 11月24日
金融危机下企业: 将电子商务进行到底 11月24日
竞价排名过失不影响百度日本与C2C业务 11月20日
马云:金融危机离电子商务其实很远 11月20日
百度推动产品融合 全面植入电子商务平台 11月19日
金融风暴波及电子商务 B2B网站有提升空间 11月19日
巨头争夺 B2B电子商务有望进入低价时代 11月17日
解剖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十三大缺憾 11月17日
共合网“三网合一”电子商务计划全面启动 11月17日
电子商务网站开通“线下网店” 11月14日
经济危机:“细节”决定电子商务命运11月14日
我国电子商务即将进入新的黄金时代 11月13日
中国进口需求旺盛 阿里巴巴建中日电子商务桥梁
  11月13日

有啊VS.淘宝:谁将成为C2C王者? 11月12日
金融风暴来袭 电子商务机遇与挑战并存 11月12日
移动商务升级商业模式待解 11月11日
旅游电子商务大会将分享搜索引擎投放经验 11月11日
阿里与百度死磕 B2B酝酿巨大产业变局 11月10日
电子商务盈利新招:垂直化渠道管理 11月10日
第五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在福州举办 11月10日
电子商务监管利弊难断 北京新规再触行业敏感神经
  11月7日

与B2B并行:中小企业顺势而为求"生"求"新" 11月7日
中国网民人数已居全球首位 11月6日
网络开店创42万就业机会 网购推动社会就业 11月6日
中小企业为节约开支转向电子商务 11月6日
两岸谋求三通 电子商务先行一步 11月5日
电子商务强势依旧 B2C网购最大"黑马"诞生 11月5日
商务部:发展电商助企业走出金融危机困境 11月4日
阿里抛出"新冬天论"150亿援冬计划有新动作 11月4日
第二届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将在京召开11月4日
百度或已启动B2B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11月3日
电子商务的混战:切入各个纵深领域 11月3日
沱沱网的B2B之路11月3日
马云否认电子商务征税:B2B不存在偷税漏税 10月31日
电子商务成中小企节流新招 10月31日
电子商务的春天在哪里 10月31日
悦商网11万电商经纪人或将颠覆传统B2B 10月30日
上海拟立法规范电子商务保障信息安全 10月30日
关注未来 关注电子商务的CBD 10月30日
电子商务式直销新趋势:从B2C到B4C的革命 10月29日
百联电子商务一月交易1.8亿 同比增169.8% 10月29日
国内首个电子商务培训认证项目启动 10月28日
万国商业网遇资金危机 传将被收购 10月28日
首次解密“有啊”百度另建C2C制度 10月28日
网购又出新规定 提供购物凭证避风险 10月24日
当当新首页正式亮相以国美模式造B2C平台 10月24日
电子商务建设迫在眉睫 10月24日
上海规范电商平台 个人信息将被最大保护 10月23日
百度C2C内测版上线 6万用户获访问权限 10月23日
电子商务时代 千里马常有伯乐也常有 10月22日
评级遭8大券商下调 eBay前景受质疑 10月22日
2011年B2B电子商务市场付费用户调研 10月21日
移动互联网回归电子商务 10月21日
善用B2B:小企业牵手国际巨头的秘诀 10月20日
电子商务网站面对钓鱼网站的生存困境 10月20日
电子商务将可能发生第三次转移 10月17日
当当网全面进军B2C购物市场 10月17日
中国网购规模2011年有望达5690亿元 10月16日
传网盛进军服装B2C 网购平台近日将上线 10月16日
调查显示七成网络卖家月入不足2000 10月16日
雅虎奇摩电商增长30% 全年业绩将达百亿 10月15日
中国电子商务中的战火 10月15日
互联网IT业推电商 支持中小企业网上突围 10月14日
淘宝高管称网店纳税问题不棘手 10月14日
淘宝推网购措施 2010年中国网购亚太第一 10月13日
电子商务专家面授网店成功“五字诀” 10月13日
正佳网进军B2C市场 10月13日
预计中国上市B2B电子商务平台将达10家 10月10日
文化产业电子商务 一千零一夜内测中 10月10日
2011年中国B2B市场付费用户总数将达128万 10月9日
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从业标准出台 10月9日
百度C2C平台定名“有啊” 10月9日
阿里巴巴结盟如家扩容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10月8日
谷歌在YouTube网站上添加电子商务链接 10月8日
马云追加20亿投资淘宝图谋电商世界霸主 10月6日
报告称C2C平台创造42万人就业 10月6日
中小企业发展缓慢 电子商务存在的几大问题 10月6日
百度电子商务平台将在年底前正式推出 9月27日
十年互联网 电子商务风雨十年路 9月27日
神州数码推B2C网站进军互联网 9月27日
百度电子商务平台将在年底前正式推出 9月26日
阿里巴巴一年欲抢3000电子商务人才 9月26日
申办网商执照难上难北京工商局遭诉讼 9月25日
B2C网站365.com低调公测 9月25日
C2C市场仍需培育 易趣今年不考虑营收 9月24日
上半年网购交易超500亿服装等成网上热购品 9月24日
电子商务新规则:"三角规则"搭建诚信平台 9月24日
中国网民达到2.53亿 成世界上网民最多国家 9月23日
淘宝网半年交易额突破413亿元 9月23日
支付宝宣布用户数突破1亿 位居全球第二 9月22日
百度淘宝深陷"屏蔽门" 搜索大战将升级 9月22日
互联网成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主要公关渠道 9月22日
服装电子商务飘红 08年交易额将达171.6亿 9月19日
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五项基本法则 9月19日
淘宝网全面收费可能性不大 9月18日
中国电子商务全新升级 以人为本成核心理念 9月18日
电子商务四步曲 9月18日
易趣副总裁:期待百度C2C面世 9月17日
2008年移动电子商务用户规模将达到770万人 9月17日
电子商务堵塞搜索入口 无异自断出路 9月16日
反垄断法撬动电子商务格局 中小企业需自强 9月16日
分期付款将成电子商务今后发展核心趋势 9月16日
百度公布C2C进展 内测名额紧俏录取率仅1:4 9月12日
工行携手易网通助推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9月12日
分析:百度C2C恐陷无米之炊 9月11日
支付宝VS百付宝 哪个“宝贝”更可爱? 9月11日
百度宣布C2C支付平台名为“百付宝” 9月10日
阿里巴巴收缩战线不代表电子商务减少需求 9月10日
淘宝网屏蔽百度搜索 意在打击百度电商计划 9月9日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缺乏沃土的金种子 9月9日
北京工商局硬性规定:淘宝北京卖家必须办照 9月8日
助中小企业过冬 电子商务从业标准出台 9月8日
工商局:网店新规很有必要 有助行业发展 9月5日
专家称深圳电子商务有望称雄B2C领域 9月5日
淘宝打造全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 9月5日
中国B2B电子商务正经历“冰火两重天” 9月4日
慧聪网关闭分公司 电子商务使用率不到10% 9月4日
电子商务网站试水“网络315” 9月3日
互联网迁徙:电子商务VS行业网站VS搜索引擎 9月3日
海尔催生B2C网上商城新契机 9月2日
B2B商贸搜索引领电子商务变革 9月2日
电子商务改变生活 苏州GDP十分之一网上来 9月1日
2011年原材料B2B市场将总体市场规模50.4% 9月1日
淘宝收购卓越:电子商务衍生的新变异 9月1日
北京网店新规执行在即 网商要求听证 8月28日
阿里巴巴半年赚7亿 电子商务正逢春天 8月28日
电子商务用户转战搜索引擎 网络巨擎经考验 8月27日
六度理论植入B2C领域 电子商务欲寻求突破 8月28日
阿里巴巴中报利好 电子商务将助力中小企业 8月28日
中小企业面临考验 电子商务责无旁贷 8月27日
北京奥运浙江B2B大丰收 或开始新一轮营销 8月27日
传统零售商如何面对B2C电子商务的冲击 8月27日
上海拟出电子商务地方法规 正在制定中 8月26日
2008搜索引擎将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8月26日
百度电子商务年内开张 8月25日
中山:做强电子商务 7.7亿推产业发展 8月25日
B2B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开通 8月22日
《反垄断法》撬动电子商务格局 8月22日
打响奥运电子商务战 8月21日
传统呼叫服务借助电子商务谋升级 8月21日
中国B2B研究中心:未来电子商务大胆畅想曲 8月20日
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进军会展业 8月20日
河北开网店目前仍免费 8月20日
B2B电子商务缔造线上完美“广交会” 8月19日
淘宝网是支付宝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8月19日
百度C2C平台走淘宝商城路线 8月18日
马云:电子商务改写了商业世界 8月18日
C2B:电子商务营销新模式 8月15日
第三方支付黑马异军突起 8月15日
网店新规实施首日未见工商开罚单 8月14日
B2B贸易总额20.8万亿 诚信瓶颈或可突破 8月14日
B2C电子商务发展,低价才是王道 8月14日
杭州:行业电子商务网站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8月13日
发网推出上海首个电子商务配送中心 8月13日
易观国际:淘宝在线商品份额超过85% 8月12日
中小企业急需B2B电子商务助阵“龙门”跳 8月12日
“网店新规”对电子商务产品出台无影响 8月12日
网店办照引发C2C大洗牌 实力店主的机遇 8月11日
垂直B2B网站受买家青睐 雅商在线发展迅速 8月11日
B2C将成为电子商务新引擎 8月7日
电子商务门户争相升级 8月7日
电子商务诚信瓶颈或可突破 8月6日
电子营业执照有望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新方向 8月6日
淘宝首页改版 背后暗藏玄机 8月6日
专家:网店新规让电子商务后退十年 8月5日
韩前能源部长:电子商务解困企业冬天 8月5日
北京电商新规实施遇尴尬 店主改名逃避办照 8月4日
磨刀霍霍向B2C 网店主机助一臂之力 8月4日
网店新规施行首日淘宝易趣平静应对 8月1日
85.5%网民担心网店新规阻碍中国电商务展 8月1日
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 8月1日
浙江首个金融电子商务网站第5金融网诞生 7月31日
中小电子商务网站面临重压 寻求新出路 7月31日
网店牌照试水广州:不注册将罚款10万元 7月30日
巨人和支付宝合作 第三方支付把手伸进网游 7月30日
电子商务立法 上海率先试行 7月29日
青岛市十大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127.3亿元 7月29日
近十家电子商务网站 悬挂在线企业身份证 7月28日
阿里WinPort旺铺开始预售 电商伸到厂门口 7月28日
我国网民2.53亿世界居首 7月25日
年底前发布C2C业务 网上开店新规有影响 7月25日
CNNIC刘冰:电子商务在中国上升空间很大 7月25日
二季度网购交易逼近300亿 B2C排名调整 7月24日
网店办照引出思考 入轨还需细掂量 7月24日
谷歌悄然布局B2B电子商务领域 7月23日
推动产业升级 沪年内首推电子商务地方法规 7月23日
4.8亿用户打造最大网购市场 7月23日
专家:工商插手电子商务 介入方式需商榷 7月22日
名索验证助推电子商务身份信息公开化 7月22日
百度电子商务待发 搜索公正性面临考验 7月22日
报告称2012年全球网民总数将突破19亿大关 7月21日
中小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比例偏低仅约5% 7月21日
“.中国”成互联网中文顶级域名 7月18日
杀鸡取卵,新规扼杀C2C电子商务 7月18日
淘宝易趣暂不受北京网店新规约束 7月17日
第十届先锋论坛即将召开探讨电子商务明天 7月17日
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同比增长60% 7月17日
网店办营业执照提高了诚信度 7月16日
支付宝:布局B2B、B2C与C2C全领域电子支付 7月16日
2008上半年中国互联网市场数据发布 7月15日
张朝阳:搜狐不做电子商务 B2B就是玩概念 7月15日
一呼百应欲三年上市 再燃电子商务“烽火” 7月15日
北京网店新规引发争议 是促进还是扼杀? 7月14日
中国雅虎转型成电子商务网站 7月14日
电商第一次大规模使用"在线企业身份证" 7月11日
网游进入电商时代 第三方支付平台争抢商机 7月11日
中国电子商务龙头谋划战略变革 7月10日
马可波罗按效果付费 B2B受中小企业亲睐 7月10日
北京:网店要办照 商家困惑多 7月9日
支付宝总裁邵晓锋:电子支付成熟仍需3-5年 7月9日
中国网库变脸 引爆B2B范式革命 7月9日
国外网上购物模式多样 德国网上购物有规矩 7月8日
中小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网络招商 7月8日
二季度电子商务和网游成投资热点 7月8日
电子营业执照将是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7月7日
网上购物受青睐下订单时要谨慎 7月7日
马云谋划网购霸主 5年内再给淘宝注资20亿 7月7日
北京不管上海网店 跨区域电子商务监管漏洞 7月4日
百度C2C业务招商计划已挺进淘宝浙江大本营 7月4日
网上开店8月起须办照 网站容纳无照者将挨罚 7月3日
三次浪潮 十年巨变--电子商务热潮再回首 7月3日
百度力挺C2C 7月2日
B2B出现变局 4B电子商务或将成企业主流模式 7月2日
eBay卖假货被罚近四千万欧元 7月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挂牌 B2B电子商务前景广阔 7月1日
阿里巴巴挖人升级电子商务平台 7月1日
北方最大电子商务物流中心落户亦庄 7月1日
CNNIC新调查:网络诚信困扰正电子商务发展 6月30日
今年第1季中国C2C电子商务规模达205.4亿 6月30日
易购:新型电子商务导购平台 6月30日
中小企业网上营销抢先B2B电子商务 6月27日
零售电子商务的发展 6月27日
支付宝与淘宝B2C对手卓越合作 6月26日
实名是解决网络欺诈改善网购环境有效途径 6月26日
百度电商启动欲破淘宝主宰 逾7成网民欢迎 6月26日
电商新模式B+BtoC网上家居服务在苏落地 6月24日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任重而道远 6月24日
网络购物08Q1交易规模237.4亿 B2C成亮点 6月24日
电子商务已成为互联网行业瞄紧的一座金矿 6月24日
07年行业垂直B2B市场呈高自由度竞争格局 6月23日
电子商务已成为互联网行业瞄紧的一座金矿 6月23日
10年内广告和电子商务将成主流商业模式 6月20日
电子商务为外贸“ 严冬”破题 6月20日
百度电子商务开始招商对付淘宝 6月19日
阿里妈妈宣布进军广告B2C 6月19日
网络诚信困扰电子商务发展 6月19日
2011年中国网民有望达6亿 6月18日
上海出台电子商务法规:网购将有权索要凭证 6月18日
2007年国内互联网市场规模达405.4亿 6月18日
“支付宝”走出国门 “eBay”遭遇国际挑战 6月17日
易观国际: 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融合机会 6月17日
网购市场前景如何? 6月17日
六成网民担心安全 拒绝网上支付 6月16日
严格电子商务监管 重庆加大网络打假力度 6月16日
淘宝网今年交易额将增至1000亿元人民币 6月16日
我国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不足 面临四大问题 6月13日
支付宝海外平台“海外宝”上线 6月13日
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向个人渗透 6月12日
孙德良称B2B市场暴利 发起价格战砍杀马云 6月12日
慧聪网大买家采购忙 助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6月12日
淘宝确立"领先优势" 电子商务将回归B2C 6月11日
电子商务网站抢滩宁波 低成本是最大特点 6月11日
传统企业热衷电子商务 呼叫中心价值凸显 6月10日
杭州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 6月10日
商务部:电子商务发展亟待技术和模式创新 6月6日
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 B2B要向服务商转变 6月6日
三种电子商务模式 谁主沉浮 6月6日
阿里巴巴在佛山建B2B、B2C等电子商务平台 6月5日
网络支付模糊电子商务界限 6月5日
2008年我国电子商务规模有望超过3万亿 6月4日
商业周刊:eBay网上拍卖业务已步入没落 6月4日
微软中国推出C2B概念店 面向中小企业 6月4日
十大信任支付网商上周揭晓 6月3日
京沪穗深网购者超千万B2C发展迅速 6月3日
第三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即将召开 6月3日
电子商务蓝海亟待开辟,代理前景看好 6月2日
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垂直类B2B起助推作用 6月2日
2007年拉美电子商务零售收入为18亿美元 6月2日
移动商务将成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核心模式 5月30日
电子商务巨头eBay欲进军佛山 5月30日
淘宝商城酝酿2年终上线 B2C大戏需投石问路 5月29日
商务部出台网购规范 电子商务面临实名考验 5月29日
用B2B做生意 中小企业发展迅猛 5月28日
行业网联盟:电子商务第三条道路 5月28日
B2B电子商务驶入互联网发展深水区 5月27日
在线企业身份证 助力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5月27日
首个区域性电商平台助推区域经济跨越发展 5月27日
北京市工商局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 5月23日
专业b2b搜索引擎成为网络代理商新选择 5月23日
2008中国保险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5月23日
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出台 结束各自为政的局面 5月22日
行业B2B受风投追捧 电子商务进入实用阶段 5月22日
中小外贸企业选择B2B电子商务网站的技巧 5月22日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步入黄金期 5月21日
“助力中国”电子商务计划启动 5月21日
近200万人才库解决外包 互联网电商大趋势 5月21日
电子商务渐成气候 成休闲旅游业营销新宠 5月20日
华南B2C诚信同盟成立 5月20日
招行与支付宝开通网购 推支付宝卡通业务 5月20日
专家称下个电子商务时代将属于深圳 5月19日
第1季度中国C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205.4亿 5月19日
C2C争夺战:淘宝向左 易趣向右 5月16日
B2B电子商务公司慧聪网一季度转亏为盈 5月16日
网盛购中华纺织网 独霸纺织行业电子商务 5月16日
网民数量急剧增加 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亿 5月15日
中国农村网民超5000万人 5月15日
4B电子商务更有前景 5月14日
电子商务应用奥运物流 促进中国经济发展 5月14日
电子商务专用电脑即将诞生 5月14日
2010年全球B2B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 5月13日
电商新规酝酿透明网购 全买网模式受认可 5月13日
支付宝开荒G2C 先过规模化难题 5月12日
阿里携手英特尔助力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5月12日
网购去年投诉8425万起 消费者遭遇维权尴尬 5月9日
B2B电子商务凸显“拐点” 5月9日
移动电子商务处起步阶段 5月9日
支付宝用户数超过8000万 年内将突破一亿 5月8日
电子商务新规不切实际 5月8日
易趣:淘宝向B2C的转型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5月8日
第三方支付企业猛突 引发第三波电商热潮 5月7日
网盛生意宝吞下四家网站 国内B2B格局将转变 5月7日
两岸谋求三通 电子商务先行一步 5月7日
B2C成为最主要投资行业 5月6日
中国网络购物远落后于电子商务发达国家 5月6日
C2C三巨头混战免费模式 5月6日
部分规定争议大 网购立法征求活动11日截止 5月5日
2008中国B2B前景良好 二线B2B网站发展巨大 5月5日
中国雅虎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成功走进校园 5月5日
中国电信湖北公司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5月5日
商务部出台两部电子商务规范网上征求意见 4月30日
手机卖场网上开辟二战场 集体转攻电子商务 4月30日
2.21亿普及率仅为16% 互联网水平有待提高 4月30日
第三方支付狂飙猛突 引发第三波电商热潮 4月29日
电中国十大电子商务网站排名 4月29日
弹指一挥间 电子商务十年华丽转身 4月29日
商务部拟出台网上购物信息须保存10年 4月28日
电子商务步入普及时代网购前景更广阔 4月28日
电子商务助力中欧贸易全面发展 4月28日
2008年B2C电子商务营收规模将超过70.9亿 4月25日
一呼百应—B2B电子商务应用新焦点 4月25日
正佳网16亿打造B2C门户 4月25日
工信部:我国网民总数已达2.21亿全球第一 4月24日
电子商务人才缺口达65% 呈几何级数增长 4月24日
艾瑞:中国B2C增速将赶超C2C 4月24日
电子商务市场分化严重 B2C成为新增长点 4月23日
“两化”融合在提速 电子商务正逢时 4月23日
马云 廖光宇同台论道电子商务下个10年 4月23日
专注网上支付 关注电子商务安全 4月22日
诚信问题制约C2C市场发展环境 4月22日
新知堂公司出席国际电子商务大会 4月21日
消费者呼吁 网络电子商务信用度能否统一 4月21日
工行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再谱北京新高潮 4月21日
电子支付走过十年 首部研究著作亮相 4月18日
易趣坚守C2C阵地 推网上代购探索新模式 4月18日
中国B2B正处于“内忧外困”的危险边缘 4月17日
诸多问题显现 电子商务将步入整顿阶段 4月17日
企业电子商务已现平台化趋势 4月17日
网民数量急剧增加 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亿 4月16日
网上交易法规6月发布中小网店面临征税压力 4月16日
中域电讯斥资千万投身电子商务 4月16日
易趣到淘宝网“淘”信用 C2C竞争焦点转移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