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清河业余部
职位培训大专、本科(业余制)招生简章
循环授课 全年招生
免试入学 名师执教 电子注册 国家承认学历
学校简介: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海淀走读大学,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学院在办学体制上发挥公助与民办相结合的优势,在培养人才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积极创新,从而在名校林立的首都迅速崛起。历经二十多年的奋斗,学院已发展成为全国高等教育先进院校,成为代表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一流民办大学。学院在探索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与重要经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北京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国际教育界产生了一定影响。
自学考试概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学考试实行的是教考分离,考试组织严谨,因此自考毕业证的含金量日异凸现,自考生也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毕业证书:
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与主考院校共同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业余学习的优势:
①工作学习两不误;
②随时报名,插班学习;
③学习辅导针对性强;
④本部课程免费重修;
⑤年龄不限,户籍不限;
⑥常年企事业单位提供团体培训。
特色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双认证★
培养目标:
掌握互联网技术和现代商贸理论和实务的复合型实用人才。学生既懂得网上如何做生意,又懂得如何构建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是培养掌握开发电子商务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编程技术的实用型人才。通过学习学生将掌握网络技术、编程技术和企业营销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胜任在软件公司、工商企业以及与电子商务有关机构、网站从事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商务的开发、运营和维护等工作。
该专业属于双认证专业,考生学习电子商务专科或独立本科段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可以获得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同时可以申请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颁发的《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属于行业认证证书,国家认证,全国通用。
专业名称 |
课程设置 |
证书颁发机构 |
电子商务专科 |
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普通专业课: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三)、国际贸易实务(三)、商务交流(二)、市场信息学;
实践专业课:电子商务概论(实践)、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综合作业(实践)
16科 |
北京联合大学 |
全国电子商务
中级职业证书 |
市场营销(三)、电子商务概论(实践)、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5科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颁发 |
电子商务
独立本科段 |
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
普通专业课:数量方法(二)、商法(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法概论
实践专业课: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互联网数据库(实践)、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12科 |
北京邮电大学 |
全国电子商务
高级职业证书 |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概论(实践)、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6科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颁发 |
备注:
- 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包括理论考试、网上作业和实践考试3个环节的考核。
- 电子商务专科或独立本科段课程与《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成绩互认,不需要重复考试。
- 专科接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含上机);
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电子商务概论》课程(含上机);
4、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含上机)、《电子商务概论》课程(含上机)两门课程。
招生对象:思想品德好的应、历届高中(职中、中专)专科毕业生(含在读),和预从事电子商务方面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授课形式:业余时间(双休日或晚间)
报名须知及注意事项:报名请拾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蓝底彩照4张,开课一次后不退费。
收费方法:报名费20元,专业自选,按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授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培训总部,海淀区清河一街83号(西门)。
业余部咨询电话:010-62921765(转412);62932627(转412);82416210。(2007.2.8-2.26日放寒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在校生报名学习!
乘车路线:345、719、315、344、604、618、307、392、398、752、753、355、333、478、305、820(外)、运通109、运通103等多条公交线路,在清河站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