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关于申领《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
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相关程序说明  

  中电商协函[2003]71号

  各有关单位和自考考生: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关于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03]123号)的精神,经与全国考办协商,我会现将《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的申领程序公布如下:

  一、《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是全国考办面向社会设计、开考,并得到我会承认的电子商务应用技能证书。

  二、证书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

  1、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市场营销(三)、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2、参加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四门课程网上作业并取得相应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1、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网络营销与策划、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或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与金融或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六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2、参加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网络营销与策划、互联网数据库(取得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不参加该课程网上作业)、电子商务与金融或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课程网上作业并取得相应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

  三、证书发放程序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定期将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报送全国考办审批;全国考办在审批完申请人名单后的十日内,将名单以书面方式通知我会;

  3、收费

  经全国考办审批合格的申请人按以下账号将证书工本费汇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证书工本费30元/张。  

  4、证书打印、发放

  我会根据申请人缴费情况对全国考办提供的申请人名单进行核对,并于十日内向全国考办提供名单及空白证书,全国考办根据名单打印并颁发证书。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注:2009年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委托 北京新知堂 向所有申请者代收证书工本费,请集体单位及个人收悉并相互转告!证书工本费的交费方式请查看>>,集体单位可以采用银行汇款,之后请把交费的明细表发给我们。联系电话400-710-3800。Email:zk365@xinzhitang.com.cn若需要开发票,请在汇款当月说明并告知发票的抬头及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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