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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合作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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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26日,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北京签订《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合作协议》,决定在电子商务职业证书考试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推广、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该证书是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电子商务业务标准,培养在电子商务领域具备相当职业能力的水平证书。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发展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以电子商务将传统产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改造和升级,逐步实现了电子商务的产业化发展。面对加入WTO后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的严重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全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和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经过开考两年多来的实践,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对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项目达成共识,认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高素质、应用性的电子商务专门人才,是适应社会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的体现和良好方式。同时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不同需要,决定开展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其中,依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课程中的主干课程共同付署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依托日前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中的主干课程共同付署颁发《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双方的合作使该证书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领域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目前,双方正在就具体实施问题起草有关文件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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