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3日,新疆自治区自考办公布了明年自考方案:2006年将增加5个新专业,2007年起停考2个专业。
2006年新疆自治区拟开考新专业:人口学专业专、本科(汉文、维吾尔文),电子商务专业专、本科(汉文),旅游专业专、本科(汉文),律师专业本科(维吾尔文),园林专业本科(维吾尔文)。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http://www.xjzkzx.com)进行查询。
从2007年起,我区将停考汉文的工业工程(本科082205)专业、农业经济管理(本科020114)专业。这2个专业2006年再安排最后一次考试。凡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
2005年公布的停考专业中,除医学类之外的个别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加考,自治区自考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2006年1月和7月安排特殊考试。
从2006年开始凡报考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任主考学校的考生,可到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巴州自考办报名,并按上海考办自学考试学籍管理的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表格,缴纳有关费用。
等级证书与自学考试课程顶替: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0015)。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上机)(0018);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本科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含上机)(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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