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学秘字[2001]07号文件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安徽财贸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参加外国语和专业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通过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4、外国语及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学士学位考试科目 1、外国语 考试语种为英语。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可免试。(免试者参加专业课程考试报名时,须交验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原件) 2、专业课 会计学专业: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 金融学专业: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 三、考试报名 1、考生资格 2002年下半年和2003年上半年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且符合“安徽财贸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条件的毕业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3年9月20日-10月25日到安徽财贸学院培训部自考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学士学位申请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并在照面背面写上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地市(若函报可将学位申请表寄至安徽财贸学院培训部自考,邮:蚌埠市交通路177号68号信箱) 四、考试及辅导时间 2003年11月21日(周五)报到,22日辅导,23日考试。 五、报到地点: 安徽财贸学院培训自考办(蚌埠市交通路财贸学院老校区教学大楼五楼),电话:0552-3063698。 特此通知 安徽财贸学院学位办 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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