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定于4月17日、18日两天进行。为了做好考务考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考试机构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掌握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自学考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让人们了解和理解自学考试在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中充当重要角色,在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完整的国民教育系统,建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战略目标中起到重要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自学考试。结合我省使用新的报名、报考系统的情况,做好自考报名的宣传及服务工作。同时,向社会助学单位、委托开考单位和广大考生宣传和解释我省自学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学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报考工作
200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是1月5日~10日。从200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全部使用新的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报考手续必须按新的规定办理。
报名报考是自学考试工作的开始,是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名报考的结果直接影响其后所有工作的开展。该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而且直接面对考生,事关自学考试的形象,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有关方面应精心组织、严密安排,认真做好报名报考工作。
(一)重视报名报考的宣传发动工作。
报名报考前应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知会各有关部门,争取他们的配合;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发布报名报考和考试的有关信息,使各有关方面和考生了解当次报名报考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要求,了解当次考试成绩的发放与查询、课程合格证书的领取和毕业证书办理的时间和要求。
(二)做好报名报考的组织管理工作。
1、选好报名报考点。按照自学考试新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考生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考。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旧生在报考前须先提供(或拍摄)电子相片,然后才可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由于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市、县(区)考办还必须指定专门报考点为考生提供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考的服务。因此,正式报名点和指定报考点可设在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交通方便、容易寻找且有条件上互联网的地方,应配有电脑、电话等报名报考所必需的设备,并有足够的场地和人员开展报名报考工作。
2、布置好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点应设立咨询、电子摄像、电脑报名报考等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标志,要有足够的新版《广东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向考生发放和《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供考生购买。首次报名的新生必须购买《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
3、培训报名报考工作人员。所有参加报名报考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熟悉当次报名报考、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要求,增强为考生服务的意识,耐心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4、维持报名报考秩序。各报名报考点应有足够的保安人员以维持正常的报名报考秩序,同时应知会附近的公安机关,一旦发生影响正常报名报考秩序的突发事件,公安人员能迅速赶到现场。
三、考试工作
各市、县(区)考办应主动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与各有关部门一起做好考试实施的各项工作:
(一)、确保试卷保管、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各市、县(区)考办必须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和交接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和保卫工作。试卷运送必须使用保密车,由三人以上押运并由市、县(区)考办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有公安(武警)人员武装保卫;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并有专人(三人以上)二十四小时值班,严防失窃、泄密,注意防潮、防盗、防火;保密室须经县级以上保密局检查合格;试卷交接时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签领手续。要认真落实试卷保管、保密责任制,哪一级的试卷保管、保密出问题,就由哪一级的责任人负责。
(二)、按要求选择和布置考场。考场由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已公布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中选定,不是定点考场的,一般不能作考场,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非定点考场的,必须报省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启用;临时考场必须是等级学校的完全中学,不得设置在小学,也不得设置在被撤销组考资格的中学。考场的布置必须符合2004年版《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手册》的要求。考场的设置情况在3月22日前按统一格式(详见附件一)报省考试中心自考部。
(三)、加大考场管理与监控力度。各市、县(区)考办必须按2004年版《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手册》的要求,督促考场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干部为市派考试监察员(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人),与省派监察员一起做好考试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对管理不善、考风不正、考纪不严的考场,省考试中心将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凡由省派监察员查处的违纪人数超过其实考人数3%的,该考场将被停考;超过5%的,该考场将被撤销。所有被警告、停考、撤销的考场,将向全省通报。
(四)、严格抓好考风考纪。考试前,应通过有效渠道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应将《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广东省关于自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罚规定》张贴在考场显眼的地方,并在每场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监考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取证、告知、考生签名及申诉等有关事项,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严格要求监考员做好试卷袋面、试卷封面和考场记录表的考试情况记录,以及考场记录表的粘贴以及试卷、答题卡和试室座位表的装订捆绑工作。
1、试卷袋面、试卷封面和考场记录表的考试情况记录。监考员必须将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和考场纪律等考试情况如实地填写在相应的位置。
2、试卷密封装订。应考卷(包括缺考卷和已参加考试但没有作答的空白试卷)必须清点无误,按考场规定的座位号顺序和页码顺序从小到大叠齐,对准密封装订线装订,不得漏装、倒装、错装。分问卷和答卷的课程,只装订答卷,问卷和多余卷由各市考办封存半年后销毁,但空白袋(即没有实考卷的试卷袋)必须拆封,由监考员用红色彩笔在缺考卷填上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和座位号,并在缺考卷总分栏处写上“缺考”二字,然后密封装订,如数上交省考试中心自考部。
3、试卷捆绑。试卷装订后必须放入原试卷袋,用红色密封签封住袋口,按课程顺序捆绑(包括空白袋)。
4、答题卡捆绑。将答题卡(使用答题卡的课程详见附件二)装入原答题卡袋并用红色密封签封住袋口,按课程顺序捆绑;多余的答题卡由市考办封存半年后销毁,但整袋没有人应考的答题卡应如数上交省考试中心自考部。
5、考场记录表的粘贴。考场记录表必须把折叠线外部分粘贴在试卷袋的正面,注意对准粘贴线,不要贴死,以方便省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撕下装订。
6、试室座位表的装订。以市为单位,按考场、试室顺序、考试时间段装订。
四、其他
(一)涉外秘书专科专业的英语听说考试、英语专科专业的听力和口语考试、日语专科专业的日语听说考试、商务英语专科专业的经贸英语听说考试、英语本科专业的毕业水平考试和日语专业的日语听力教程、日语会话考试、英语本科专业的口译与听力考试,分别于2004年5月23日(星期日)和2004年4月11日(星期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请通知报考上述课程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报考登记卡于考试前一天到广州市白云大道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到,领取考试通知单并缴交考试费。
(二)考生查卷登记工作。各市考办必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上报考生查卷申请表(见附件三),逾期一律不受理;并向考生说明,查卷是指由省考试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漏评、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不涉及评卷老师给分的宽严程度。
(三)各市考办要认真做好考后的总结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5月3日前)将书面总结(包括各市选派监察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四)上报省考试中心自考部。
(四)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五。
附件:一、2004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场情况一览表
二、2004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使用答题卡课程一览表
三、2004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查卷申请及查卷结果记录
四、2004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市派监察员情况一览表
五、2004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日程表
二OO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