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提高自学考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委托部门和省教育厅要求,省考委决定,从2004年起,对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四个专业(独立本科段)停止接纳新考生,对老考生再安排一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辽宁招生考试》杂志上刊登的《报考简章》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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