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各市(州、地)自考办: 现将2003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12月1日至10日,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所在地区(院校)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填涂课程成绩卡(旧准考证考生必须填涂报名卡),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二、12月11日至19日各市(州、地)自考办初审并整理毕业生信息及材料,12月20日办证人员报到交材料。12月11日至30日各院校初审并整理毕业生信息及材料,2004年元月3日办证人员报到上交材料。 三、12月20日至30日由省考办组织审查长线专业毕业生档案材料;2004年元月3日至10日由省自考办组织审查应用型专业毕业生档案材料。 四、请各市(州、地),各院校广泛宣传到考生。各市(州、地),各院校要严格按照新程序办证的培训要求,上报毕业生信息及材料,要准确无误。 五、办证人员务必按时参加,食宿省自考办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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