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办关于 2004 年 10 月自考补报名通知的精神,市自考办作如下规定:
补报名时间: 4 月 22 日 —4 月 24 日。
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内(市区:菱池街 9 号)
注: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不能补报
宁波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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