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自学考试综合部主任刘粤平(右)、副主任杨跃(左)新浪谈自考最新动向
刘粤平: 大家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和自考生以及关心自考的人士探讨自考的有关问题,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
杨跃: 大家好。
网友: 英语能力的考核是我国考试制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2007年1月起,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试只能接受在校生的报名,这在考试群体中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作为教育部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综合部负责人,您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除了四六级以外,有哪些更多的考核考生英语能力的方式可以供自考生选择?
刘粤平: 严格地讲,关于大学四六级英语自考生能否参加考试的问题,应该由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政策的人士解答,自考生能否参加四六级考试,这不是自考负责部门能决定的。大学四六级考试制度的建立,设计初衷主要是提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英语能力,不是针对自考生,也不是针对社会生,应该限定在在校大学生,这个限定是非常清楚的。我个人的建议是,考生今后可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这项考试是面向社会开放的。
主持人: 因为近年来我国的教育制度一直在改革中,近来各个城市的统计数据表明,自考生的人数稍有回落,请刘主任根据这个问题谈谈自考未来的发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刘粤平: 首先,我个人认为自学考试的发展前景不必担忧。自学考试这项制度作为中国首创、世界首创,这种制度本身的灵活、开放是具有极强的生命力的。再加上经过20余年的发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至于说到近些年来,自学考试的整体规模略有下降,我个人认为也属于正常。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从98年高等教育的扩招开始。高校的扩招对自学考试的生源规模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我个人认为,学历教育的规模不代表自学考试的整体,自学考试现在在持续发展原有学历教育的同时,把开展非学历证书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虽然我们这几年学历教育规模略有下降,但实际上,非学历教育规模大幅度上升。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一个发展趋势。
主持人: 有没有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来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报考自考,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刘粤平: 从《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来看,自学考试这种制度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了。如果我们还有什么政策的话,我个人认为,一是继续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一些符合社会需要的专业。再有就是各地的自学考试机构要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改善我们的服务水平和态度。同时很重要的一点,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为考生的个人自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舆论。
网友: 我对自学考试提出三点发自肺腑的建议。首先是希望自考放宽颁发学位的规定,因为在全日制高等教育中,考生很容易就拿到学位,但是自考的学位有分数、论文等级等等规定,可不可以也像全日制考生这样,放宽一下自考的学位规定?
刘粤平: 关于学位的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是该项政策的主管部门,自考部门不能单独就学位的问题作出任何具体规定。全国考办将积极和国务院学位办沟通,来制定一个符合自学考试特点的、不降低要求的、实事求是的自考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网友: 第二个建议是调整现行自学考试考试时间,由早上8点30分调整为9点,下午由2点调整为3点。
杨跃: 如果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因为自学考试完全是国家考试,具体时间的规定应该照顾到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中国地域那么大,考生很分散,我们要照顾到东西方、南北方,是根据这些来确定的时间。另外,考试时间也要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组织以及自考机构在考场安排、老师聘请等方面的因素。当然,我们也要为考生考虑,但是作为大规模的考试,变动时间会牵扯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当然,这个问题我们会进一步考虑。
主持人: 我们知道,全国统考是四次,但是有些地方只有两次,有些考生要求增加考试次数,统一为四次,全国自考办有统一规定吗?
杨跃: 全国自考办发布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是四次,但是有的省份根据各省的情况,具体安排哪一门课程、在什么时间段考试,是由省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的。对考生来说,我们希望更多的提供给他们考试的机会,这是全国考办规定的,但省里确实存在自己的问题,因为每组织一次考试,动用了非常大的方方面面的力量,所以省里也有实际情况,可以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来安排。
从全国来说,实际上现在课程的安排基本上每个专业、每个课程,每次考试都安排一轮,四次考试有两次课程安排少一些,主要集中在公共课,我们都安排了四次,还有一些比较大的课程也安排了四次。另外,省里可能会根据需要临时申请增加考试次数,实际上全国考办也是尽量提供便利,无论是从命题还是试卷上,都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基本上每年安排多少次考试都是由省里安排的,我们只是从全国作一个规划时间,省里对具体的安排有自主选择权。
主持人: 北京某著名高校老师在课堂上发表的一些看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一片面的认识可能源自于他对自考生认识不足,希望刘主任对此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刘粤平: 在我的印象中,来自于高校的学者或者教师对自考生的不客观、不公正的言论,这恐怕不是第一起。对这件事情、这些言论本身的真实性与否,我也不想去关注。但是这一现象本身说明了一个问题,有很多自考生不愿意承认社会上有这种歧视,但事实上我想说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歧视自考生的现象确实存在。对出现的这种歧视现象,我个人表示理解。但是对他们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我个人有几点想法,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
我觉得,之所以社会上产生这些歧视现象,包括前两年的公务员招考等各类考试存在歧视自考生的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现在社会上确实在一些有关单位,或者少数高等教育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在人才观和成才观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他们在潜意识中似乎认为,只有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人,这些“精英”才是人才。我觉得这是人才标准定位的问题。我们怎样看待“人才”?我个人认为,人才在当今这样一个社会,在任何一个领域,只要具有一技之长,哪怕是修皮鞋的、修自行车的,只要有一技之长,他就是人才。不要过于狭隘地理解人才的观念。
我记得江泽民同志在北大百年校庆的时候曾经重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认为,这句话本身就给我们提出一个命题,即人才观和成才观的问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对人才的理解是一定会出偏差的。如果按照一些世俗的观点去看,我想,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青岛港务局的许振超,作为一个工人岗位成才,他就不是人才。4月19号《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播出的江苏常州黑牡丹集团的技术人员邓建军,中专毕业,攻克了500多项技术难关,通过自学考试,能力得到提高,那么他也不是人才。如果这些人都不是人才,不知我们该作何感想?
第二,作为长期从事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者,我也非常希望社会能够正视自考毕业生这个群体,他们身上所折射、所反映、所展示出来的人格特征。大家注意我讲的是“自考毕业生”这个群体,这个群体中,我认为他们有两个非常鲜明的人格特征,一个是坚韧不拔、不屈不挠、顽强的意志品质。因为大家知道,自考是非常困难的,他们一次一次碰壁,但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这种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我们国家古而有之,在现代社会,也是中华民族应该弘扬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第二个是,自考生通过长期的学习与自学,他们养成和掌握了良好的学习方法和自学能力。自学方法和自学能力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都将终身受用。我们知道,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过一本书,叫《学会生存》,在这本书中提出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要学会生存,首先要学会学习。我想,学会学习最本质的东西就是自学能力和自学方法。客观地讲,在人的一生中,接受学校教育对每个人来讲都是非常有限的,而更多的时间都是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的要求自学而获取的知识。所以说,我认为,应该说每一个社会的人同时也都是自学者。从这点来讲,自考毕业生所反映出来的人格特征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
第三,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了20多年,我们大家必须要看到一点,对我们国情要有个基本的认识。我们国家现在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大量的小学毕业生不能升入初中,大量的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中,大批的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普通高等学校,这是国情所限。那么,这些人如果要继续学习,怎么办?总需要有一种制度,或者说一种教育形式去满足人们的学习愿望和学习要求。我觉得,作为一个国家也好,作为一个社会也好,理应给社会的全体公民提供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多种选择,自学考试制度就恰好实现了这种社会需求。
另外一个方面,也必须看到,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我们国家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民主与平等,因为它最为开放、最为灵活,特别是对考生个人而言,它花费比较小。目前即便很多贫困的学生考上大学,但是读不起书,可自学考试为他们提供了继续提高的途径。作为自学考试的社会功能,也应该引起关注。
网友: 国家对自考生目前的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最新的政策来保护自考生的合法权益?
刘粤平: 对于这些现象和情况怎样来保护,我觉得需要自考管理机构和考生双方共同努力。一方面是考生发现社会的不公平,或者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可以积极向自考部门反映,我们自考管理部门会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考生伸张正义,维护他们的权益。特别是以我们管理机构和社会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来呼吁,前面我谈到的要为自学考试的发展、为考生的个人自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考生个人也应该有个平和的心态,正常地面对这些社会现象。这种歧视现象、不公的现象,我相信,可能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这很自然。我的建议是,如果发生了侵犯考生权益的事情或者现象、言论等等,考生也应该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以恰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全日制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有没有区别?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
刘粤平: 首先,在证书的效力上没有区别,《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自学考试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在使用上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我们国家都对此作了规定。
网友: 自考有没有大自考和小自考之分?
杨跃: 自考实际上是国家的一个制度,不应该存在大自考和小自考的区别。作为国家考试来检验学历标准的一种方式,我们讲“自考”是简称,实际上应该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国家一种的制度制定下来。现在社会上也出现所谓的“大自考”“小自考”的说法,好象有一些现象,原来是存在过,可能有的普通高校专门招一个助学班,社会上一直认为那就叫“小自考”,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情况。自学考试无论是全国自考办组织的命题,还是各省自考机构组织的命题,都是国家统一考试,没有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的情况,实际上自考就是一个国家考试。
刘粤平: 所谓的“大自考”“小自考”这是过去组织考试机构对组织考试方式的一种惯称,“大自考”是指一个专业面向当地社会全体社会的考生开放,谁都能来学习,这种方式过去传统上称之为“大自考”。“小自考”是指应用技术要求比较严、比较高的专业,如果面向社会普遍开考,完全通过普遍意义上的自学不便于掌握技能的,比如计算机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这类专业显然不可能通过纸上学习,理论记忆就能掌握技能,必须通过主考学校和社会办班来学习,通过学习加强技能的培养。过去习惯于把这种不面向社会考试的自考方式命名为“小自考”,但是我们不提倡这种提法。但是即使是这种“小自考”,也必须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
网友: 就业是自考生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用人单位看不起自考生,您能不能说一下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刘粤平: 我觉得这个问题回答起来非常困难。实际上刚才我谈到的意思就是,作为我们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或者说普通高等学校,有百年的历史,短的也有几十年、十几年的历史,有严格的教学体系、优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实验室设备和图书力量。应该说,整个普通高等学校代表着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我也相信,经过高考的选拔,进入高校的学生,在这样优厚的学习条件下培养出的学生质量应该是很高的。所以我想,社会用人单位优先录用这些学生,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目前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我们经常提的一句话是“学历不等于水平、学历不等于能力”,我想,这需要一个过程。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来我们这个社会看重的肯定不只是某一个学校的一纸文凭,更多的会看重这种教育的教学质量、品牌和社会声誉,这是社会的一种必然选择。
网友: 为什么近来自考教材更换的频率如此之高?比如我刚刚买了10月份的合同法书,结果看到又要更换2004年版的教材了。
主持人: 请问杨主任,自考大纲的教材有没有更换的时限和期限?
杨跃: 自考大纲的教材没有限制更换的期限,凡是更换的大纲教材,都有几个因素。
第一,根据学科的发展,像合同法这样的教材,因为新的合同法出来以后,肯定在教材内容上要发生变化,原来教材的内容肯定不适应新的合同法所规定的内容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及时更换教材,大纲和教材都是这样。实际上,我们在更换大纲和教材的时候是比较慎重的,因为自考这种考试要求无论从计划还是大纲教材上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如果内容已经发生变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当然我们不是随便发生一点变化就更换教材,而是内容变化已经达到一定量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更换教材。
网友: 我觉得自考比较大的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命题不太科学,考的都是书上的东西,学以致用的东西很少。我想知道是什么部门出题?又是什么部门判卷的?
杨跃: 从命题来说,自考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在具体操作中,实际上现在有三种方式在命题:一个是由全国考办组织进行命题;第二种是由省级自考部门组织命题;第三是由两个以上的省协作进行命题。我们也有比较固定的命题师资队伍。
阅卷一般由省里组织,一般由当地普通高等学校的老师以主考学校为重点组织阅卷,整个组织都是省里在运作。
刘粤平: 关于命题的问题,我再补充一点。首先要承认,自考命题中有不完善的地方,还不是尽善尽美。具体到某一门课程,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点我们必须要承认。
第二,命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我们都知道,社会和人们经常把考试视为一种指挥棒,指挥得不好,可能对学习产生一个极强的导向作用,当然这个导向可能会有正确的引导,也会给学习带来负面的影响。自考这种命题方式至少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自学考试的题量往往比较大,可能有些考生讲,自考为什么这么难?我们老考不过去?自考有几个特点:第一,题量非常大;第二,覆盖每一门课程的章节比较宽。为什么这样?源于自学考试这项制度的特点。因为自学考试是一种完全开放式的,全国几百万的学生,他们怎么在学?是不是在学习?作为考试管理部门,我们完全不掌握。如果我们按照传统的命题方式,比如过多的主观性试题或者是论述题来出题,大家也知道,我们这个社会确实有压题、猜题的风气,这样不利于引导考生全面、系统地学习每一门课程,真正掌握这门课程的知识,这是命题的一种导向,我们不主张也不鼓励考生靠押题、猜题而侥幸过关。
网友: 听说自考期限是八年,都改成了八年吗?过了八年之后,我所考过的科目就都无效了吗?
刘粤平: 全国考办确实发过这样一个文件,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八年,过了这个期限就不承认,这个文件是有的。但是现在就我们所了解,各地考办包括一些考生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是否只延续八年?这个问题我们全国考办也会进一步研究。
网友: 自考办有没有考虑把一年四次的政策在每一个省都贯彻下去?也就是说每个省都开展一年四次考试,我们的这些科目有的非常多,要两年才能考一次,如果准备不好的话,就要延误两年时间,可不可以增加考试次数?
刘粤平: 这个问题杨主任已经回答了。从全国考办,作为自学考试系统来讲,我们也愿意考虑考生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为考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但是有一个办考条件和实际可能,因为任何一次考试,无论规模大小,它所有的操作环节一步都不能少。那么,考试规模过小,与我们现有的考试组织力量以及考试条件所限,有些地方是很难满足考生这种每门课程都开考的实际要求,所以我们决定把这种权力放到省级考试机构,由他们决定每年考两次还是四次。我想,考生的意见都是很重要的,他们有权向本地的考试机构反映。随着今后考试方式的改革,比如计算机化的考试、网络的考试等等,随着考试方式的改革和探索,考生提出的某些问题我们会逐步加以解决。
网友: 自考的教材是不是必须由考办来定?在其他地方购买的自考教材可不可以用?
刘粤平: 自考教材的供应问题也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考生学习和我们自考发展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自考制度初创时期,应该说,各地的新华书店等一些图书发行部门都不愿意发行自考教材,原因在于由于自学考试不像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有一个校园管理,自考考生这个群体分布在社会各个职业阶层、社会各个领域,非常分散。那么,作为一个地域的图书发行部门,也无从去掌握具体的每一个专业到底有多少考生,而且每一年、每一次考生都发生不同的变化,这样使得教材的征订工作难以实现。自考教材在初期没人管,处于一种自发行为,这种现象也确实影响到了考生自学和自考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初期我们对自考教材的发行与供应没有很好管理,致使社会上出现了大批盗版教材和不法书商,通过盗版,甚至直接编印假教材,致使考生的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考生能够及时得到教材,也能够使考生的权益得到维护,全国考办才决定,自考的教材在系统内组织发行,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便于掌握考生报考人数的变化动态,及时准确地为考生提供服务。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垄断和赢利的目的。
主持人: 短短的一个小时的访谈马上要结束了,在自学考试的发展中,它面临着种种问题,但是它依然在前进着。也希望作为自考办的领导,刘主任能对考生说几句鼓励的话。
刘粤平: 自学确实是非常艰辛困苦的一项活动,我对我们的自考生充满敬意。我想说,我们自考生应该勇于面对社会的现实,以我们自己的努力、以我们自己的才干来展示自己,这不仅对于你们个人一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由于你们的表现和出色,也可以为自学考试制度增添光彩,使我们的自学考试制度赢得社会更多的尊重。我想,我们作为自考工作者,在这点上和自考生的目标是一致的,为自考的健康发展、为自考的声誉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我们共同努力。
主持人: 谢谢刘主任,谢谢杨处长,本次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