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9日
参加 4 月自考的考生在 6 月中旬领到合格成绩后,部分考生将开始申请做论文、办毕业。北京市自考办相关负责老师提醒,需要开接、免考证明的考生要利用这段时间做好准备。
自考论文登记一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一般在 6 月中旬,下半年一般在 12 月中旬。
在每期考试成绩发放后开始申请,登记做论文的考生要取得现行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办理论文登记手续;第二专业或专接本的考生还要带接考与免考证明。
对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据市自考办相 关负责 老师介绍,北京自考免考规定中,如免考课程与主考院校授予学位规定不一致,考生申请学位时按主考院校的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因北京教育考试院迁址,考生接待日调整,考生要看准时间办理手续。市自考办 4 月 26 日起 暂停咨询工作 ( 含电话咨询 ) ,到 5 月 8 日 开始正常咨询。而 4 月 18 日 至 5 月 11 日 期间,考生接待日暂停, 5 月15 日起 ,考生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新址 ( 北四环志新桥向北 200 米 路西,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 ) 办理接、免考、补成绩等各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