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段中“综合作业”课程为该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课程。根据国家考办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电子商务》专业开考实际,“综合作业”课程取消了理论考试,将采取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华东师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实训和上机鉴定考核的方法,通过考核的考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电子商务》专科毕业证书和电子商务国家三级(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自2004年上半年起,凡参加《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段考试并已通过十三门课程(其中必须包括五门含实践考的课程)的考生均可以向自考办报名登记参加“综合作业”的实训和鉴定,同时该课程将作为《电子商务》专业毕业实践考核。因此,报名时须交毕业实践指导费200元(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考试[1996]3号文件)和劳动局鉴定考核费150元(上海市职业资格培训中心确定,由我校预收),合计350元(如果考生不参加劳动局的鉴定,则只交200元,由我校另行考核)及二寸黑白证件照一张,报名日期为每年6月14日、15日和12月14日、15日,地点在汾阳路3号。 集体报名的考生将由助学单位统一登记,助学单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已通过课程名称及分数(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及考生二寸黑白证件照一张,并加盖公章交自考办。 实训和鉴定考核时间由自考办统一安排并通知个别报考的考生,集体报名的考生将由助学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无故缺席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华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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