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2003年下半年自考各项考试将于近期举行,请考生注意及时参加考试。
一、 考试类别、时间、地点
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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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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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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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03年7月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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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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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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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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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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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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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教师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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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4-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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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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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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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7-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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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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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
2、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学校熟悉考点。
3、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IC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凭“三证”参加考试。凡是IC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必须立即于考试当周到青岛市招考办信息处补办。地址:鄱阳湖路5号甲。身份证丢失的,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带有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因为正常原因,本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单位、学校开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证明信。
4、除了携带必要的文具外,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参加考试。
5、凡是参加“电力系统基础、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房地产评估、中级无机化学(教师自考)”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
6、根据省考办规定: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将手机、传呼机带入考点和考场。
7、下半年考试成绩预计于2003年11月底公布,请考生届时咨询报名点。
三、上交自考毕业论文的考生注意:
1、 交时间:2003年10月22-25日。
2、 上交地点:青岛市招考办(鄱阳湖路5号甲)。
3、 注意事项:按照主考院校要求,准备好3份论文,到市招考办领取论文封面,处理后上交。
四、凡是已经参加了自考“音乐教育”本科专业的考生注意:
因为报名要求发生了变化,请所有已经报名参加2004年4月“音乐教育”本科专业的考生务必于11月初到报名点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会影响考试。
五、10月14-28日考试期间,自考档案转理工作暂停,请考生11月初咨询转档有关工作安排。
六、青岛市招考办考试值班电话:5786229。
青岛市招考办
200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