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下半年起,省招生办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弊处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对作弊考生的处理,由原来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停考1年——3年,调整为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延迟毕业1年——3年,不再停考。调整后的作弊处理办法不溯及既往,对此前的作弊考生不给予延迟毕业1年——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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