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阿里巴巴就网商融资服务合作及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B2B网商融资服务、B2B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B2C及C2C网商融资服务、联名信用卡和银企互联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这是双方继2005年5月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6年5月签订整体合作框架协议之后的又一次强强联手。
中国工商银行杨凯生行长和阿里巴巴马云董事长出席仪式并致辞。双方表示,通过这次强强合作,依靠双方创新的理念、先进的技术以及强大的品牌,共同打造集在线交易和支付、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新平台和新模式,共同发掘和培育以网上交易和网络信用为基础的网上交易融资市场,促进依托网络经营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成长发展。
本次合作项目的多个条款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阿里巴巴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将向B2B、B2C、C2C市场诚信商户提供融资服务,推出和推广以网络信用和网上交易金额为授信基础的网上融资产品。工商银行将以阿里巴巴及旗下淘宝、支付宝平台会员的网络信用为参考依据,为其提供系列授信评价、信贷服务,将传统贸易融资手段进行创新,利用工行与阿里巴巴先进的信息平台,实现B2B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融资的有机结合。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认为此次合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不仅开创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网上融资的全新模式,更将成为构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重要进程。”马云还表示,在未来,众多诚信的网商将成为受益者。而工商银行杨凯生行长则表示,“我国现有企业群中,有超过90%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已经成为限制中小企业乃至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此次与阿里巴巴的合作,将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有效的探索”。
据悉,本次融资服务将首先以浙江省的会员为试点,进而推向全国。目前阿里巴巴已建立了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数据库,同时研发了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的风控系统,能帮助银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可以预见,本次工行与阿里巴巴的合作,对于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银行产品、服务的创新与普及,将发挥重要作用。
经济分析人士认为,阿里巴巴与工行的本次研发合作一举打破了银行业的固定思维和既有模式,将网络信用度作为贷款的参考标准之一,从而使企业不单纯依靠资产抵押、企业担保等来突破融资难的束缚,实现进一步快速成长。
此次合作的另一大新亮点是工商银行和阿里巴巴将共同研究开发集在线支付和多种信用支持、贸易融资、咨询服务于一体的B2B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为阿里巴巴网商提供网上交易支付中介服务及各种由网上交易衍生的融资及信用服务。这一平台将向网商提供支付中介服务,引入银行信用保证,解决网络交易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贸易障碍,同时以安全、快捷、方便的“线上交易+线上支付”的贸易新模式取代了以往B2B领域“线上交易+线下支付”的贸易模式,真正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者合一的B2B电子商务。
据悉,早在2005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就与阿里巴巴在北京签定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协议。经过两年多的合作,双方决定把对方作为最核心合作伙伴,共同发掘、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为客户提供电子商务增值服务。
通过这次合作,工商银行和阿里巴巴方面希望最终形成“网上交易促进网上交易信用积累,网上交易信用积累转换为银行的信用积累,银行提供网商更多的融资服务,网商获得更快的成长和发展,进一步促进网上交易”这样一个良性循环,打造一个良好的网上交易、网上信用环境,继续推动并引领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在本次签约仪式上,双方还就中小企业客户资源共享、产品互为推荐等达成合作意见。双方表示将在各自客户营销中优先推荐对方的产品,并积极引导各自的客户成为对方的客户,通过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