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6日召开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年将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一是建立促进就业新机制。把大项目好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对吸纳就业容量大、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从源头上扩大就业。把企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对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实时监测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家庭户均就业人口和就业人口负担率的考核,促进充分就业。
二是实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新举措。把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放在首位,支持大学生和未就业的中职、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社保、工资补贴政策和“三支一扶”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深入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围绕示范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三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三是开辟稳定就业新路径。坚持抓培训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组织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前、上岗前和转岗培训,做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保持现有岗位稳定性。对部分招工难企业,积极组织跨省市劳务协作,开展企校对接、校校对接,深化人力资源配置。
四是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新突破。强化劳动者创业意识,鼓励自主创业,勤劳致富。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创业的突破点,进一步扩展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实行灵活多样的反担保形式;全面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属地化管理,加大奖补力度,打通制约创业的资金瓶颈。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等服务,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评估制度,将创业纳入就业指标考评体系,促进更多劳动者成功创业。
五是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新发展。坚持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强化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和职业工种求人倍率,建立人力资源发展指数,准确反映就业市场状况。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特色品牌,促进各类服务机构竞相发展。 |